玉米地里飘出的“贵夫人”

文/辛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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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3月15日讯】我是一个和大自然格外亲近的人,小的时候就喜欢在田间地头玩耍,长大了更会跟随春的脚步,去探访每一年的第一抹新绿。儿时的愿望是能够一片属于自己的小菜园,在灶火已经升起时,还来得及采摘瓜、菜、豆、苗。在锅中浓汤翻滚的时候,如果能加入自家产的小小葱花,那实在是太香,太惬意了。
  
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时候,我一直都在努力去美国留学,同学们也都本着那个目标奋斗。后来,一位在美国硅谷工作的同乡说,其实到移民加拿大是更好的选择。他的提议被我摔在脑后远远的,根本没有当回事儿。10年后,当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谈论加拿大的时候,我还没有正确想过同乡的提议。而真正意识到我错过了一个绝好的选择、浪费了很多时间,是在踏入加拿大的国土以后。
  
那时正是911发生的那一年,和很多新移民一样,在还没有分清东南西北的时候,突然发生了911,经济的萧条,给我们带来工作机会的渺茫。这个时候,我才想到如果能够听从朋友的建议早一点来加拿大,应该有多一点的机会。
  
话说回来,加拿大本就是我该来的地方。和很多城市人不同,我是一个偏爱静的人,每每阴天下雨的时候,卷缩在沙发的一隅,翻看一本闲情小说,再眯上一觉,睡眼惺忪地听着窗外雨打蕉叶的啪啪声,实在是心之所属。而加拿大正是这样的地方。她既没有美国的快节奏和躁动,也没有大陆纵横交错的人际关系网,可以说她是美国的后花园,也可以说是中国的世外桃源。当然,喜欢加拿大还因为这里有简约的本地白人,上个周末遇上一对老夫妇,他们正对我所喜欢的那种加拿大人。
  
怎么说呢?夫妇俩人生活得悠闲而快乐,自食其力。他们居住在一座红墙绿瓦的House里,一条双车道宽的碎石子路弯曲着引向一条乡间大道。在道边,他们停放了一辆大托盘车,车上摆着飘香的玉米、带着泥的土豆、看起来有点打蔫的西红柿,老先生一周六天在这里招呼过路客,我也是在摘苹果回来的路上遇上了他们。
  
看到我的亚洲人面孔,老先生指着一篓子玉米说:“这是非常成熟的,一般亚洲人都会喜欢”。又指着另外两堆说,那时很嫩和中等成熟的。他问我喜欢哪一种?在做了一番思想斗争和权衡之后,我拿了10个老玉米和3个嫩玉米。嫩玉米可以给一岁的孩子吃,而老玉米则可以解解我的馋虫。因为在加拿大并不容易买到熟得如此地道的玉米。那怎是一个“香”字了得。
  
老先生说每年的6月,他还有几个品种的草莓可以采摘。相约我们明年去他的农场。他说他的太太正在和女儿通电话,女儿已经61岁了,每天都会拨2通电话给他们。哇,我实在不知道西方的母女也如此之如胶似漆。推算下来,老夫妇应该都有80高龄了,但是从外表看,没有一丝老态龙钟的痕迹。
  
老先生说太太和她的父母关系也非常好,而且像对待自己父母一样对待他的父母。正说话间,一个长裙及地,齐耳短发,金发碧眼的夫人笑咪咪的从绿树间缓缓漂来。我在心里叹道,如此友善,如此高雅,如果按照中国大陆的成分划分,他们拥有自己的农场,应该算是地主和地主婆吧。
  
当然,我没有忘记赞美老妇人的优雅,她也欢喜得向我展示了她手腕上的金镯子,说是在印度尼西亚带来的,她出生在那里。我注意到她项上带的黑宝石链子,刚刚想说,又注意到她头上的发卡和项链在颜色、设计上很协调、般配。正想得入神时,先生催促说该回家了,是呀,还要回家喂孩子。今天的嫩玉米就是孩子的午餐了。让我们的加拿大Baby也享受一下新鲜美食,同时,我知道这位玉米地里的“贵夫人”会占据我心中的一个位置,今年我家的玉米一定是非她摘得莫属了。既不能“抱得美人归”,就“抱着玉米归”吧,哈哈,我心愉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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