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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会游行法 宋楚瑜:应改报备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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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筱恬台北17日电)亲民党总统候选人宋楚瑜表示,集会游行法应该要修正,但主张大型集会应采“报备制”,另外应成立“真相调查委员会”,针对过去不幸的事,还原历史真相,而不是清算。

公共电视、中央通讯社、中国时报、自由时报、联合报、苹果日报共同主办的“2012总统大选电视辩论”第三场下午登场,台湾人权促进会副会长赖中强提问“是否支持成立国家人权委员会,依据法律独立行使职权,另外何时才能有一部集会游行保障法”。宋楚瑜做上述表示。

宋楚瑜首先说,台湾是现代化民主国家,台湾所有相关法令应该兼顾“人权保障”,而现在总统府虽有人权委员会功能,但很显然大家还有期待,应该加强。

宋楚瑜回答,若要按照公民团体诉求,推动一个有相当独立职权的人权机构,必须和现行法律、规章加以协调。但整体来说,要如何强化人权委员会功能,督导所有公务员不时以人为本施政、照顾人权才是重点。

宋楚瑜表示,集会游行法确实应该要修正,但主张大型集会应该采“报备制”,其他细节应该加以修正。另外,宋楚瑜说,要继续推动转型正义,成立“真相调查委员会”,对于过去不幸的事,还原历史真相,而不是去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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