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诗高院拒绝受理安乐死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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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8月19日讯】 周三(8月17日),卑诗最高法院以理据不足,驳回争取安乐死组织,挑战相关刑事法的诉讼。早前“告别基金会”(Farewell Foundation)入禀法院,指现行法律禁止协助自杀是违反人权宪章。
  
卑诗高级法院法官斯密斯(Lynn Smith)指出,基金会并无合法资格提出诉讼,其辩词不能动摇加拿大联邦法律。所以否决基金会提出的法律挑战。不过,法官建议基金会在11月份,加入另一宗安乐死诉讼。
  
“告别基金会”今次提出诉讼,旨在为其100多名成员争取安乐死权利,保证他们不会因此触犯法律。基金会亦曾寻求建立一中心,协助人们安乐死。
  
在此诉讼中,基金会的四名成员需求安乐死权利。基金会共同主席奥格登(Russel Ogden)表示理解法院的裁决,他说:“今天法官的裁决,使我们知道这是一个过程,目前没有可依据法律,往前推动我们的诉求。”
  
11月份开庭的安乐死诉讼案,由卑诗公民自由协会(B.C.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与另外四名原告,共同提出控诉,要求允许医生为病人提供安乐死服务。
  
法官同意加速审理此案,因为一名叫Gloria Taylor的原告正患有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希望在她病情恶化前有机会知道法院裁决。
  
卑诗公民自由协会首席法律顾问艾维(Joe Arvay)表示,他们将独自挑战加拿大的协助自杀法律,他还认为,告别基金会的诉讼“存在一定的难度”。
  
加拿大的法律禁止向任何人提供咨询、协助或唆使他人自杀,违法者可能面临最高14年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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