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核电站安全标准 加入预防重大事故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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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10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杨微宇日本报导)10月10日,日本新成立的原子能规制委员会进行了第4次例会,着手制定预防重大事故的新安全标准,以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国际标准为基准所制定的新标准将作为电力公司应遵守的义务,是各个核电站再运行的前提条件之一。预计明年3月制定出基本方案,7月正式施行。

本次委员会会议,讨论了即使发生了远超过核电站的设计标准的自然灾害、飞机坠落事故或针对核电站的恐怖活动的情况下,如何防止核反应堆发生熔融以及核辐射的泄漏。还有在防止因海啸引起海水灌入导致断电的发生,防波堤的建设和预备电源的设置等对策上也进行了讨论。

但是,像异常排气口的核辐射物质过滤器的安装,以及特大地震也不会倒塌的免震楼的建设会比较花时间,所以在有一些项目上会给一定的缓期,在建设完成之前,可以考虑认可核电站的再运行。

在随后的记者会上,田中委员长表示:原子能规制委员会不受政治左右,是独立的机构,是以能否保证安全为准则。

同时田中委员长还表示:东京电力福岛第1核电站的事故证明日本在预防重大事故方面的安全措施水平低,对于重大事故的管理和之后的防灾问题很不完善,成立这个委员会就是要把它完善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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