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人权行动计划”被指粉饰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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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2日讯】(美国之音:叶林报导) 中国6月11日星期一发布2010-2015年《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中国官方说,这一计划标志着中国人权进入了全面推进的新阶段,而批评者则认为,当局颁布这一计划完全是在粉饰太平。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6月11日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中国在2009年颁布了第一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

中国官方的《环球时报》的一篇英文报导采访了参与撰写计划的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柳华文。柳华文说,第一个人权行动计划顺利开展,许多目标都达到了。

柳华文还说,“美国等一些经常在人权方面对中国指手画脚的西方国家没有制定这样的计划”。

胡佳:粉饰太平,掩盖人权侵害

维权人士、社会活动家胡佳对美国之音记者说,中国当局第二次发表《人权行动计划》和上次一样,是在中国人权面临诸多指责时的一个反应。

胡佳说:“我觉得这个人权行动计划,它粉饰太平的意味远远大于它实质的内容、就是实际的效果。这一次发表行动计划恰逢了今年以来陈光诚事件、李旺阳的事件,我觉得实际上它一方面是在粉饰,一方面是在救火,因为现在在维稳机制下,人权侵害太普遍了,而且程度是愈发地加深。它推出人权行动计划,第一是要给全世界看,就是说,似乎它还在做事情,似乎它有计划,希望能给它时间;第二是给国内看,就是让你有一种虚假的希望。”

《环球时报》的报导也援引了维权律师滕彪的批评声音。滕彪后来在推特上说,他的意思是:言论自由方面,退步不小;司法独立,远未建立;社会不公、野蛮拆迁、司法冤案导致大量上访。

人权行动计划用“表达权”模糊言论自由?

这部《人权行动计划》对公民的言论自由所提甚少,只有在“表达权”的那一部分提到了一句“畅通各种渠道,依法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和表达权”。《计划》也没有提及新闻自由。设在美国纽约的保护记者委员会亚洲事务高级研究员玛德琳·厄普对此提出了质疑,认为这一计划不能保证新闻自由。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帆对美国之音记者说,“表达权”这样的表述和中国宪法一致的,是同一个意思。杨帆说:“你看我国宪法一直就是保障中国言论自由等等,这个宪法没有改过吧?没有修改,那就是一个意思,就是自由的意思。”

但是维权人士胡佳说,这部计划是用温饱、经济权利等掩盖言论自由的重要性。胡佳说:“它在避重就轻,它知道言论自由是所有自由的基础,没有言论自由的话,其它任何的表达的权益都不是安全的,都不是真实的。”

《计划》生存权放首位;杨帆:应该强调进一步权利

这部《人权行动计划》在导言部分中说:“当今中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受自然、历史、文化、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影响和制约,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还面临诸多挑战,实现充分享有人权的崇高目标任重道远”。计划说:“ 继续把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放在首位”。

杨帆教授说:“(强调发展权)这个话不对。前一段在中国生存问题还没有解决的时候,在以前被帝国主义侵略的时候,当然要强调国家和民族的总体的权利,这也是对的;后来呢,生存问题没解决就强调生存权;现在问题已经解决了,解决了之后,就应该强调个人的许多基本的权利,这是阶段性的。现在就是应该强调个人的基本权利啊,我们政府自己都说了,现在大部分人已经进入小康了嘛,中国进入小康社会就是说,除了少数人还有生存权的问题以外,大多数人已经不是这个问题,而是进一步的权利的问题,这个应该是重点。”

和《世界人权宣言》相比,中国的《人权行动计划》可谓包罗万象,甚至具体到加强校车安全、提高农村学生营养等细节问题。

胡佳则认为,当局是在用生存权混淆人权的概念。他说:“中国的确处于发展阶段,但是人的尊严、每个个体的公民的尊严、每个个体公民的自由是最为根本的。它现在的这些方式,一味地强调这种财产权啊这些东西,它完完全全是在刻意地混淆这些概念,刻意地去愚民。它这套说辞在国际上是没有任何市场的,但是因为信息的控制,它不断地在国内用这种无理去搅三分,然后还让许多老百姓认同了它所谓的生存权、发展权的概念。”

杨帆教授说,在他不说“过分言论”的情况下,他的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还是受到保障的,但是无论是在大学校园里还是其它各个方面,人们的各项民主权利是很差的。(http://www.dajiyuan.com)

(责任编辑:徐亦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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