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案将开庭 法官禁示其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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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5月31日讯】 (大纪元记者张启明迈阿密编译报导)周二(5月28日),佛州巡回法院法官黛布拉.尼尔森(Debra Nelson)下令,对于马丁被枪杀案的审理,法院不能延期,将于6月10日开庭。她同时命令辨护方律师不能在法庭上出示有关被枪杀非裔黑人青少年特拉旺.马丁(Trayvon Martin)过去的手机短信内容、社交媒体言论、被学校停课处理以及打架斗殴和吸食毒品的历史。

2012年2月份,佛州奥兰多北部城镇桑福德市(Sanford)的17岁非裔黑人青少年马丁在与社区守望员齐默曼(George Zimmerman)的冲突中被开枪打死。起初警察依据佛州自我防卫保护法律(Stand Your Ground Law)认为齐默曼无罪,因为齐默曼称自己受到马丁的殴打,感到生命危险才向马丁开枪的。齐默曼的无罪处理引起全国性的抗议。后来,检查局以“二级谋杀罪”将齐默曼拘押,定于2013年6月10日开庭审理。

上星期,齐默曼的辩护律师出示了马丁手机中存有的短信和照片,表明马丁吸食大麻,是一个有暴力倾向的人,并且谈到自己打架斗殴和被学校停学处分。枪杀事件发生时,马丁正处于被学校勒令停学10天的时段里。律师还声称,手中有一个马丁参与制作的录像短片,名为“两个哥们殴打一个流浪汉”。

佛州监察局认为这些记录有偏见,与枪杀案无关,应当被禁止在庭审时出示。齐默曼的辩护律师认为,马丁吸食大麻的历史和枪杀案密切相关,这些人的性格具有暴力倾向。而且,在事发当天,齐默曼拨打911电话时,曾提到发现一个人(指马丁)在社区里游荡,好像吸食了大麻。在枪杀发生前,马丁在一个便利店里买过东西,里面的录像也显示马丁身体摇晃,是吸大麻人常见的行为。但是,法官还是禁止辨方律师在法庭上出示有关马丁过去的手机短信内容、社交媒体言论、学校停课处理以及打架斗殴和吸食毒品的历史。然而,枪杀发生后验尸时,发现马丁的身体内有少量大麻。因此,禁止在法庭上出示马丁吸食大麻历史可能会有困难。而且,尽管辨方律师不能在法庭开庭陈述时出示这些证据,但可以根据检方的证词,辩护时有选择的出示一些证据。

周二,法官还驳回了齐默曼的辩护律师要求延期开审的请求,尽管辩护律师认为还需要更多的时间准备证据。同时,法官拒绝了辩护律师要求陪审团成员访问枪杀发生现场的请求。

(责任编辑:方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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