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眼镜穿透率不佳 影响行车安全

施芝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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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8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芝吟台北报导)炙热的夏天,毒辣的太阳让人晒得睁不开双眼!因此太阳眼镜的发明保护了人们脆弱的双眼,免于紫外线及强眩光的伤害。消费者文教基金会与经济部标检局抽检15款太阳眼镜,发现有六成太阳眼镜标示不符规定,其中27%的穿透率标示不实,消费者可能因误用滤光效果较强的太阳眼镜而影响行车安全。

标示部分,包括品牌、名称、型号、制造日期、产地、镜片材质等项目,有9件样品不符合规定;其中有3件无中文标示,另有6件为材质标示不清、检验标示误用或滤镜分类编号数与厂商声明一致,但标示错误等违规情形。

消基会董事长张智刚说,检测结果有4件厂商标示的滤镜分类跟检验结果不同,他解释,滤镜分类为0到4,就色彩深浅而言,0为透明或非常淡,4为非常暗的色彩,不适用于驾驶及道路使用,厂商将应归属4号的太阳眼镜标示为2或3号,若误用于驾驶恐影响行车判断,造成危险。

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副局长庄素琴提醒民众,最好不要为了捡便宜,购买路边来路不名的太阳眼镜,尤其开车时勿配戴滤镜最深的4号眼镜,以免开车影响视线,也分辨不清交通号志,造成事故发生。另外也别将太阳眼镜放至车内,以免受高温影响而变质。

对于不合格的厂商,消基会也要求业者在限期之内改善,否则将依据〈商品检验法〉第48条第2款及第59条第1项等规定,处10万至100万元罚锾。◇

(责任编辑: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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