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丹】政法委书记暗访意欲何为?

【大纪元2013年09月22日讯】近日,某大陆媒体报导了一篇有关陕西省政法委书记为了解当地百姓民生状况而遍走基层、进行暗访的文章。在文章中,这位政法委书记声称已对陕西10个地级市、89个社区村庄、35个派出所和28所学校进行了15次暗访,其目地是想改变长期以来坐办公室听汇报的工作形式,真正做到深入基层,履行监督、检查的管理职能。

从表面看来,这位政法委书记的所作所为似乎无可厚非。作为当地的领导,他能放下“只听汇报”的架子,进而走街串巷,实地考察;不得不说,其工作态度和亲力亲为的感觉实在是让人颇为动容。然而,一位网友的直言不讳似乎“一语道破了天机”。他反问道:“既然是暗访,为什么要报导?是怕别人不知道你在暗访,还是怕上面看不见你怎么发挥积极性紧跟中央?”可见,在众多网友的心目中,政法委书记此次大肆暗访的目地并非是真正为了了解民生疾苦,而是意在彪炳自己的政绩,借此邀功。于是,一些留言亦是一针见血的指出,“老百姓不看过程只看疗效”,“捉到苍蝇了吗?是不是发现了老虎也不敢打?”

这样看来,政法委书记的苦心经营倒有些画蛇添足了。事实上,人们关注这则报导所表现出的哗众取宠的效果之时,可能忽略了另一个更为重要的关键之处,那就是政法委,这个“一党专政”体制下衍生的怪胎,到底能不能履行暗访、检查和监督的职能,有没有资格和权力发挥操控、管理公、检、法等司法部门的作用?

在报导政法委书记暗访的新闻中有这样一段文字已然透露出政法委在中国当下政治体制中所处的位置。报导称,陕西省正在大力推进“三官一律”进社区(村)的管理办法,具体措施是将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或司法助理员)组织动员起来,形成“三官一律”进社区(村)的长效机制。政法委书记也表示,推进这个工作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蹲在办公室,听汇报;二是直接深入调查、实地指挥。由此可以看出,地方的法治管理是在政法委直接领导,公、检、法充当“打手”,具体执行的制度下完成的。也就是说,民众的旦夕祸福、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凡是与“法治”有关的个案都只在政法委“一言堂”的审判之下进行裁定。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以及国家的司法体系等于形同虚设,盛气凌人的权力直接成为冤假错案的刽子手。

在中共独裁体制的庇护下,仅凭政法委的一家之言足以抹杀各级司法机构在案件审理、执行过程中的权威性和独立性。为了达到维护自身统治地位的目地,中共一手设置的政法委甚至可以蓄意伪造一系列冤假错案。既然法律需要事实证据来作为依托,那么诋毁、构陷、伪造等卑劣手段和伎俩就可能被险恶之人加以运用,无法分辨真假的证据就可能堂而皇之的被列为呈堂证供。或许法律的精神意在实现公平、正义,然而实际操作中,辩驳双方都会竭尽所能的找寻有利的角度和依据来为自身洗脱罪名、进行辩护。当法官、警察、律师都听命于政法委的最高指令时,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就会变得毫无意义。尤其是政法委蓄意颠倒是非黑白,有意安插罪名,那么嫌疑人必定无处申辩,不得不沦为含冤莫白的罪犯,甚至是枉死之徒。

从1949年至今,中共就是在这样的体制下制造了无数耸人听闻的冤假错案。无论是最早的中央政法工作领导小组,还是今天的政法委员会,都是中共实行独裁、维护一党体制的暴力工具。之所以称为“暴力工具”,是因为其野蛮、残酷的行径以及非人道的手段和方式直接导致中国境内数次大规模清洗、迫害和屠杀事件的爆发。文化大革命是如此,八九年的天安门事件是如此,新疆、西藏群体事件是如此,法轮功冤案更是如此。在当今中国,这样的暴力工具存在一日,类似的冤假错案就绝不会停止上演。

既然政法委是名副其实的暴力工具,那么它的所作所为就一定不是为了造福百姓,安抚民生。既然政法委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代表,那么它所具有的一切职能和权力也只不过是自编自导自演的剧本角色而已,实则根本不具有任何合法性,更不可能体现出更高的普世价值。如此,暗访也好,明察也罢,政法委书记尽管花样百出,然而其居心叵测,为了彪炳自身,维护特权的险恶用心最终将会暴露在世人面前,为人们所不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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