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21日下午被押至济南

【大纪元2013年09月22日讯】山东省济南市中级法院于2013年9月22日10时在该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宣判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

港媒消息,薄熙来22日到庭亲耳聆听法官宣读判决书,上月旁听庭审的人员包括薄家亲属也到庭。薄熙来于21日17时半左右被押解到济南。

此前,济南中院曾通过官方微博对庭审过程进行全程直播。此次对薄熙来的判决书也将通过微博进行发布。在宣判之后,济南中院还将在负责媒体接待的吉华大厦6楼举行通报会。

薄熙来如不服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天内,通过济南中院或直接向山东省高级法院提出上诉。山东省高院将在两个月内审结,且其判决为终审判决。如果法定期限内未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提出抗诉,一审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许多外媒及一些知名律师普遍预计薄会上诉。

(责任编辑:方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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