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子子:揭开中共的“公共秩序”暗箱,看中共体制真相!

【大纪元2014年01月28日讯】全世界都知道什么是公共秩序,唯独中国人反而不懂得什么是“公共秩序”了,甚至是许多外国人来到中国马上就被弄糊涂了:“难道中国的‘公共秩序’是这样的吗?”。相反,中国人到外国去也糊涂了:“难道外国的‘公共秩序’是这样的吗?”因此,就有了一个在前几天发生在美国的案例,一个刚刚移居美国的80多岁中国老人,因乱穿马路与警方发生冲突导致其受伤的事件。谁错了?是全世界都错了,还是仅仅中国错了?

在中共的法庭上,新公民运动倡导者许志永被非法判刑案,再一次给出了中国的“公共秩序”与外国不同的答案。我们感叹:中共体制还真是“中国特色”啊!它就是与世界不同,坚持的力度还真是够大的,无论怎么“改革开放”,它这个“公共秩序”就是不能与国际接轨。

什么是公共秩序?简单的说就是,大家都认同的、公共的社会生活秩序。复杂一点说,公共秩序可分为道德层次与法律层次两个方面;在道德层次上说是公共道德秩序,在法律层次上说是共同生活的法律秩序。

其实,今天的社会学家们,他们的智慧已经远远不如他们的祖先了,他们的所谓学问越来越下降了,他们已经不知道人类社会在天地间的定位概念了。因此,所谓的“共产主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都摆进了社会学的殿堂搅局,也才有了我们看到的“不同”。人类社会本来应该是大同的,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强烈对比的“不同”?哪个才是真相?

要看清真相,就必须明白人类社会在天地间的定位,人必须明白自己在那里才能辩明方向。在常人的理解上,人总是把任何事情分为精神和物质两个方面来认识,因此,我们就不得不说许多话才能讲清一个问题,所以,我们也不得不麻烦一点说话,但是这并不影响我们讲清真相,希望那个“大智慧”的也耐心一点。

人类社会的定位:“人生天地之间”是人们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俗话,但是,这句俗话是真相、是真理。在人的认识中,在物质方面是指人肉眼看到的蓝天与大地之间,在精神方面是指人的慧眼看到的天堂与地狱之间。

今天的中国人大多数不相信人有慧眼,而事实上,人人都有慧眼,只是大多数人的慧眼被红尘迷住了,中国大陆上大多数人的慧眼,更是被中共邪党用“迷信”之剑给戳瞎了,所以他们不相信自己曾经也是有慧眼的。这当然是另外一个话题,在此说一下是为了让大家更容易理解我们真正要讨论的问题,更有助于中国大陆人的慧眼复明。

法轮大法的创始人李洪志先生说精神和物质是一性的。我是李洪志师父的弟子,我和其他大法弟子一样获得了修炼中的正见,修炼人看事物的眼睛是身神合一的,所以说出的话更直指事物的根本,语言也更简便了许多。

我看到的情况是:人类社会是存在于道德与法律之间。

在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上是讲“三才”的,三才是指“天、地、人”这三界,三界各有众生,天上人叫做“神”、地上人叫做“人”、地下人叫做“鬼”,统称为“三界众生”;神的世界叫天堂,鬼的世界叫地狱,人类社会就生活在神与鬼之间。人与神的边界是道德,人与鬼的边界是法律,这个之间可以简称为“人格”,也可以叫做适合人生活的空间与做人的标准。人格向上升华就会去天堂,人格堕落就会下地狱。这是真正正统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对人类社会定位的认识。

中共体制不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产物,也不是现代文明社会的产物,更不是符合人格的产物。它的整个体制是封闭的,到处都是黑暗的、体制的运行到处都是暗箱操作、是名不符实的潜规则,一切人所认识的概念在它的暗箱里一定是不一样的解读,所以它不是一个适合人居的社会,是地地道道的鬼域、是一个鬼兽遍地的社会。那个慧眼瞎、肉眼残的人可能会反驳我说:“你说的话我不明白啊,不是说人死了就是鬼了吗?”其实,人死了不都是变鬼了,那个修好的、人格上升的,那一定是去天堂了,那个地狱搁不下他一个脚趾头。中共体制是一座人间地狱,它把好人抓进监狱,所以,它的这个体制马上就被好人给踩翻了。只有那个修不好的、人格堕落的才下地狱呢。(说明一下:我在这里说的那个“慧眼瞎、肉眼残”可不是骂人的话,我说的是真相、是我们许多修炼中的人都看到的实际情况。以后我们还会说到这个情况,所以先说明一下,希望读者都能正面理解这个话。)

中共体制啥样?它讲的“公共秩序”是什么秩序?为什么要把那么多好人关进“扰乱公共秩序”的监狱里?

我们打开中共“公共秩序”这个暗箱看到:法轮功学员被关进“扰乱公共秩序”的监狱里,是因为法轮功学员传播人格升华的道理。高智晟和许志永被关起来是因为他们要维护人的正常生活秩序。这些都没有错,都是在维护人格中符合做人标准的东西。相反,我们就看到了中共体制维护的“公共秩序”是什么了,它维护的是一党一权独裁专制、是贪污腐败有必要的保障、是淫乱暴戾大行其道、是不可以反对中共与政府的错误。这种“公共秩序”决不是人类社会的公共秩序,甚至是在鬼域也不是什么秩序,它是没秩序;它所谓的“秩序”就是不允许批评“党”、反对“党”、挑战“党”。谁批评、反对、挑战“党”了,谁就是“扰乱公共秩序”,就是“寻衅滋事”,就是“扰乱社会治安”。然而,当你真正站在被告席上的时候,你发现并没有任何原告指控你侵害了它,只有公诉机关的人在起诉你,可是它那个所谓的起诉书也并不是真正代表公共利益的,而是代表“上边意思”的。事实就是这么荒唐,道德和法律都不是公共秩序,“上边意思”才是公共秩序,这个是“中国特色”,外国没有。

在“上边意思”之下,一切法律法规都是违反“公共秩序”的。你住了几十年的房子,那个“上边意思”要搞什么旧城改造,你这个房子要是不同意拆迁,那就是违反“公共秩序”的,你上访就是“扰乱公共秩序”。你修炼法轮功,它说你“扰乱公共秩序”;你举报贪官,它也说你“扰乱公共秩序”;无论你做什么,只要不符合“上边意思”,都是“扰乱公共秩序”。可是,它这个“上边意思”是从来就没有公开在阳光下的、完全是黑的,是装在暗箱里操作的。所以,生活在中国大陆的人真是太艰难了,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倒霉碰到“上边意思”而掉进“扰乱公共秩序”的暗箱里。在这个体制里,你干好事可能都是“扰乱公共秩序”的,相反,你干坏事就可能符合“公共秩序”。它就是这么个颠倒黑白的黑社会。

法轮大法慈悲于世人,大法弟子正在顶着压力把真相告诉您,希望世人都能认清中共邪党的本质、看清中共体制的真相,并且退出它、远离它,为自己选择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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