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敏】建三江回应四律师事件之网络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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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4月02日讯】事发至今半个月,在国际社会密切关注不断下,终于3月31日网上时间18时许,黑龙江建三江以官方微博通告方式,公开回应拘留四名律师事件。到了4月1日,国内门户网站、网媒,陆续以“新闻”方式跟进这则微博。

建三江事发这么久内情非常多,国内网站直到现在才有新闻爆出,不过新闻很短,或说根本不能叫新闻,报导内容完全复制微博通告,只是改了个标题,前者:“以律师名义纠集X教人员扰乱社会秩序被依法处理”,后者:“黑龙江42人在政府门口喊法轮功口号 11人被拘留”。

在“黑龙江42人在政府门口喊法轮功口号 11人被拘留”这篇标题不同内容相同官博的新闻,然后接着看评论,有的跟贴功能已经关闭,有的5万多人参与3千多人跟贴,显示却只有一条跟贴还被遮罩。

剩下被网站保留的新闻跟贴,可见在经过筛选的一边倒的评论中,不乏夹杂着逾越尺度的留言,这种情况,很大程度是在当局控制和过滤之下,或显示当局为了降温试探民意,或网管也有良心,是值得观察舆情走向。

第一,折腾这么长时间,官方及媒体仍然没能交代整起事件的前因后果,新闻的事实在哪里?官方的证据在哪里?可见现在有事发生,关方与媒体的公信力都是率先被质疑。

第二,质疑后网友自己有判断,这些人做过什么错事?难道就因为喊口号?建三江依法处理,依的是哪条法?四个律师收点钱就带人闹事去?为何在农垦局门前?法制教育基地是个什么单位?干什么用的?怎么没听说过?由此可见,法轮功被迫害、洗脑班之类黑监狱的存在,大多数国民仍被蒙在鼓里。

第三,有了疑问自然求真相,法轮功口号喊的什么?哪些口号属于法轮功口号?法律上有界定吗?官方声称的X教内容到底是什么?公布出来啊,让大家评断?信仰是每个人的自由,有信仰是好的,甚至网友直接贴出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邪教应该由谁来裁决确定?谁是邪教?反人性、反人类、反普世价值的是邪教,网友指桑骂槐:严惩邪教!万恶的俄罗斯!还有的说,以X教定性整个团体,是敌对加懒惰思维,爱给X教定性的那组织,自己符合其全部特征。

在建三江当局31日的微博通告中,对张俊杰、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四律师分别处以5天至15天拘留的“违法”事由是,纠集X教人员扰乱社会秩序,利用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在网上编造事实恶意炒作,除了张俊杰律师,唐吉田、江天勇、王成没有律师执照收取代理费。

不过拘留5天已于27日被释放的的张俊杰律师,据他历劫归来的亲述,在要求律师签字的行政处罚告知书上,建三江在涉嫌违法的栏目赫然写着“赌博”,文号竟然是“沪公****号”,可见草率法盲到了何种程度。另外,律师与部分公民们的手机,在第一时间已被强行收缴,根本不能向外界发出任何求救资讯和向110报警。

唐吉田、江天勇、王成不是没有律师执照,而是因为遭当局报复吊销。此前前往建三江探监递交合法会见手续,但遭毒打的全章律师说:有没有律师执照并不重要,人权捍卫者是唯一能够将律师和公民当中捍卫基本人权的人士统一起来的辞汇。以和平的方法捍卫人权,根据1998年联合国《人权捍卫者宣言》,有参加组织的权利,更有获得资金的权利。

当然,律师界许多知名律师的声援微博,都被当局屏蔽。在袁裕来律师被删的微博说:建三江事件暴露出来的最大问题是,如此恶行为什么能存在?被披露后为什么未受到追究?到底有多少普遍性?归根到底是谁在支持黑监狱的存在?

民心民意社会舆情显示,建三江恶性殴打非法关押律师事件,不但引出了洗脑班黑监狱,也必将会引爆一个重大问题,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未经逮捕不得限制人身自由,公民有权对违法犯罪行为控告,中国要建立法治社会,但中国数以千万计的无罪公民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剥夺所有基本人权且残酷迫害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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