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丹:以立法应对“啃老”是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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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8月26日讯】数日前,杭州市法制办通过拟定《杭州市老年人权益保障规定(草案)》,意图对当地仍在“啃老”的青年进行强制“断奶”,禁止其继续依赖父母的收入生活。既然是强制性的举措,那么法规中必定不乏以经济形式而存的处罚条款。也就是说,一旦当事人“啃老”的事实被有关部门认定,那么他就很有可能置身于法网恢恢,罪责难逃的境地。

无独有偶,就在两个多月前,山东省对已经实施了15年的《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进行“大修”时提出,“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老年人有权拒绝‘啃老’”。相比杭州在规定中使用“禁止”一词的强硬口吻,山东在类似条例中提出的“有权拒绝”,其语气似乎柔和了许多。事实上,从两个地方在对“啃老”立法用词的软硬对比中,我们尽可发现,通过法律来限制“啃老”的举措其实并无章法可循,甚至是连最基本的如何界定“啃老”都未能呈现出一个恰当、准确的诠释。

根据一些媒体的调查统计,中国的“啃老族”被细分为如下六大类:一是找不到满意工作的大学毕业生,约占20%;二是以工作太累、太紧张、不适应为由而自动离岗离职的,占10%左右;三是有着强烈的创业梦想,却始终未能实现的“创业幻想型”青年,约占20﹪;四是因频繁跳槽而最终失去工作的,占10%;五是从以前轻松的工作中下岗的年轻人,因不能适应现在紧张、繁忙的工作而主动离职,这一类约占10%;六是因自身文化低、技能差,但又不愿在中低端劳动力市场上找苦、累、脏的工作而索性呆在家中的,此为30%。

从上述的分类中,我们清楚的发现,这些“啃老族”虽表现差劲,但却没有任何可能触碰法律的潜在行为,只不过是充满着无法改变自身以及现实的无所适从以及无可奈何。无论是年轻人主观意志上表现出的怠惰、畏难,还是客观上本就存在的那些始终未能尽如人意的就业现状,似乎都难以通过法律的条条框框来加以限定。更何况父母们面对自己的孩子一再承受着来自社会激烈竞争的巨大压力,只要稍有条件,便会毫不犹豫的倾囊相助,这是任何律法都阻挡不了的爱子之心和舐犊深情。而找工作本就不是一厢情愿的,“懒惰”在心理学家的分析中只是“意图逃避残酷现实”的代名词。因此,即使赋予了被“啃老”的父母可拒绝为其子女买单的权利,他们也很难做到对自己走投无路、深陷困境的孩子说“不”。

或许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大部分中国人都无法改变的谋生现实。当每年大幅递增的大学毕业生在专业无法“学以致用”,“毕业即失业”的悲惨境况中逐渐磨平了斗志、迷失了方向,“啃老”便成为了他们唯一的出路。在这个世态炎凉、人情冷漠的社会中,似乎只有父母才会伸出援助之手;在这个依靠“拼爹”来占领一席之地的垄断市场中,那些被排挤在外的无权无势者有“老”能“啃”,似乎也是一种悲凉的幸福。如果政府硬是要用法律的手段来强行剥夺这种堪比“救命稻草”、“荒岛求生”的最后一丝权利,那么此举便与将人逼至墙角、推向深渊毫无二般。

当然,我们必须承认,“啃老”并不是值得推崇的长久之计。这种基于现实的无奈之举,也只能如“解铃还须系铃人”那般在回归现实的根本中找寻妥善的解决方案。早在20世纪90年代,英国就在此问题上为世界以及今日中国呈现出了绝佳的模板与范本。比如政府在1998年推行的“青年新政”项目中,不仅采取工作税额减免以及补贴的办法为就业者提供补助,还为参与计划的雇主提供工资、培训费等一系列资金支持。于是,“青年新政”仅仅实施了一年,就已有19.5万年轻人重新就业,青年人失业率的降幅高达40% 。此后的金融危机,英国政府为了阻止更多的失业青年陷入长期失业的困境,便慷慨解囊,向用人单位提供了1.4亿英镑的补贴,并要求公共机构、慈善组织和经济部门为大学毕业生增加3.5万个实习岗位。此外,政府还对教育系统进行更加深入的改革,包括设立免费学校、扩大技术类院校的建设等等。2012年4月,英国政府又投入了10亿英镑用于“青年合同项目”,帮助约40万英国青年获得实习、工读和培训的机会。

稍加汇总便足以发现,只要政府愿意加大资金投入的力度,并且能将巨额的款项恰如其分、真实有效的应用在解决就业的问题上,那么家里闲置的“啃老族”就会纷纷的走出家门、而政府时常挂在嘴边的“服务社会”也不可能成为一句空话。“啃老”,不仅是年轻人及其父母的缺憾,更是社会中取自“人”的资源未能物尽其用、力量未能得以彰显的巨大缺憾。若要弥补这种缺憾,通过立法来虚张声势显然是幼稚而不切实际的,且看来自英国成功版的各类新政,便可从中受益良多。只是除了资金之外,中国在“啃老”问题上需要政府提供的更为重要的东西,恐怕还是一心为民的诚意以及改革弊政的决心。

责任编辑: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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