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玉喜:谁为看守所犯人打开“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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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9月09日讯】在黑龙江延寿县看守所嫌犯会找狱警唠嗑、套近乎,跟狱警关系好给狱警一百元,让狱警帮买烟买酒,剩下的都给狱警。只要关系到位可买到很多东西,100元钱可以买一斤酒几个人一起喝,现在好像涨到200元。30元可买两顿好吃的,两个菜的饭。这在看守所是人尽皆知秘密(2014年9月5日法制晚报)。

就是这个延寿县看守所近期曝出骇人听闻新闻:2014年9月2日凌晨4点19分,该看守所一民警带一名带着脚镣犯人走出监舍;随后有两名在押犯人直接走出监舍。第一个犯人走近看守民警勒住其脖子,被害民警为59岁段宝仁。另两罪犯冲进屋内穿好警服。三嫌犯一涉嫌伤害致死,两涉嫌故意杀人犯案。三在押犯杀害一看守民警后,一叼着烟和另两人分别走出监区大门。看守民警段宝仁为什么一人在凌晨带重刑犯走出监舍?段宝仁带重刑犯走出监舍为什么不锁门以至两名重刑罪犯逃出?整个看守所咋就一个看守?监狱本应有几道严密看守的大门咋无人值守?这一切给人们留下太多的疑问?

显然,在延寿县看守所,钱可以买来好酒好菜,可以几人一起喝酒;当然,钱一定也可以买来与狱警的好关系。给狱警一百元让其帮买烟买酒,所剩下的有限。然而,就是这样有限的剩余,却让狱警乐此不彼地充当罪犯“跑腿的”。只要关系到位,竟然可买到很多东西。不知在这里钱还有什么不能买?不知这里狱警目前充当罪犯“跑腿的”,价码涨到多少钱?在这里钱能通神,钱也一定可以买来狱警的信任买来罪犯的自由?于是在这里,钱可以成为开启看守所大门的钥匙!

看守所是看守待审待判罪犯的地方;待审待判罪犯当然有各种情况。至于那些犯下重罪或杀人犯自然是什么事情都可能干得出来的!然而,就是这样的地方,狱警竟然与犯人关系很融洽,似乎建立和睦互信关系。多少狱警可能忘记他们是重刑罪犯,他们随时可能继续犯罪。让狱警与犯人关系很融洽的仅是有限的钱,是极不起眼的蝇头小利。然而,就是这极不起眼的蝇头小利让狱警忘记了监狱管理制度,忘记了监管职责,忘记了“毒蛇”是可以咬死人的最简单道理!

关押重刑犯地方要经过三道门,监舍门需要民警打开,出了监舍门还有一般为两民警值守的一道门。看守所设置AB门,只有等上一扇门关闭后下一扇门才能打开。重刑犯一般要戴手铐脚镣,打开手铐脚镣脱逃增加了一定难度。死刑复核在押人员,昼夜有人盯防。在押人员从看守所脱逃,需经过几道关卡。然而,视频中那一楼大门竟然是开着的,整个监舍只一个狱警,其他人不知哪去了?应该值守的人究竟哪里去了?一般两个及两个以上狱警可把犯人带出来,然而,狱警段宝仁却是一人将犯人带出。这里似乎所有的制度规则没有执行;所有的值守狱警失责;所有的门都向罪犯敞开着!看守所“看守”的意义不复存在;这里还有谁不把制度规则抛弃到九霄云外?或许延寿县看守所从所长到整个狱警全部思想麻痹,根本没有丝毫责任意识!因制度规则监管规定荒废思想麻痹,于是每一道监舍门等于向罪犯敞开?

半夜四点钟把嫌犯从看守所里带出来,只有在嫌犯产生急性病或病情很重情况下才可以这样做。显然,当天晚上嫌犯装病。只是狱警要把嫌犯带出需要两人以上才可以?段宝仁怎么竟然一人带重刑犯走出监舍?段宝仁带重刑犯走出监舍为什么不及时关门,以致让另两罪犯随意走出?段宝仁虽然死了;段宝仁怎么就敢一人带罪犯走出监舍?段宝仁之死自己就没有责任?在押犯如何打开戒具、打开监舍门,连过几道关卡成功脱逃?这真是一令人费解的谜团?这些重刑犯逃脱是不是将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或许,段宝仁的麻痹大意让罪犯逃脱也让自己付出生命的代价!当然,整个延寿看守所管理人员思想麻痹,只是这样思想麻痹的代价是不是太大了?

早在2005年,延寿看守所狱警将嫌犯带到自己家干活,两个看着的狱警可能喝酒大意,嫌犯白天趁机逃跑。当时包括看守所长撤职15人,然而,这一教训就是没有吸取。此次脱逃事故重大原因就是看守所管理出了问题,监管规定彻底失效。延寿县公安局副局长、看守所长等被停职调查。或许他们会被记过、警告处分,还将继续在这一岗位上工作。没有谁会因渎职进监狱,宽大无边膨胀了所有人违法违纪的胆略?

在中国社会有一个怪现象:不能履行职务的人却偏偏要给他职务;不负责任的人却偏偏要让他担负责任?更怪的是这些人上了岗位有天大的错就是下不来!用人不是按照工作需要;用人规则竟是一种利益分配给谁的考量?在不能把人一棍子打死的思维下,什么错误什么罪行都被谅解,如此规则不出问题才怪?如此规则下又有哪一部门能不出问题?哪一道监守的大门不因利益不因规则失效而敞开?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

责任编辑:朱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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