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思恩: 中国特色的“坏人” 标签式罪犯

谢思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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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1月22日讯】中共建政六十多年,坏分子和各种罪犯人数众多,范围宽广,占总人口比例堪称世界之最。你也许会怀疑:难道中共管理国家,坏人变多了吗?也许的确如此。从被处死、被国家专政、被社会主义政权认定为“坏人”“罪犯”的人数,确实是史无前例的。综合一些“坏人、罪人”的特征,可以把它归纳成一个社会现象:“标签式罪犯”。

“罪犯”标准的变动性

中共治下的元老们也难逃“标签式罪犯”厄运。(图片来源: 网络图片)

在当下大陆, “罪犯”的特点不是相对稳定和定义明确的,相反它是持续变动的。这是因为中共推崇的理念一直在变动,治国理念和国家理想的内涵一直在变。正如曾经的“国家头号公敌”资本家,从需要被“专政”“消灭”,到“可以入党”,成为“先进生产力”的组成部分,仅仅四十多年,即完成了在治国方略上的巨大转变,而且提法可以互相对立,前后矛盾。

在这个过程中,人们领略了中共“推崇”的社会主义理论不断被自己人颠覆和重新解释的过程。组成社会主义理论的马恩列斯毛邓等对社会主义的论述,不仅内涵、道路被不断修正,而且随着执掌最高领导权柄人的变动而持续变更,国家理念的侧重点、内涵和手段也不断推陈出新。与之相适应的,是中共被确定的、作为国家敌人的犯罪份子的社会特征和判断依据也不断刷新。

甚至深谙中共运作规则的周永康,都难逃中共百变其形给其造下的命运,成为这种变动性的突出例证。作为前政党和所谓的国家领导人,几十年纵横中共官场,频频高升。在还没被标识为罪犯的日子里,周永康虽然杀人无数,罪行累累,但按照中共通用的为官理念,遵循着官场普遍遵守的厚黑权术和潜规则,其依然成功上位成为“成功”人士和政府大员。

但按照中共治国理念变动的一贯规律看,形势变化,都会有一批罪犯应运而生。更何况在王立军出逃、薄熙来叛变,中国社会面临全面崩溃的大环境下,虽恶行无数却一度能担任“重臣”的恶人被抛出并被重墨标注为国家新的敌人,更是很自然的事。所以,富可敌国,恩宠天下美女,腐败堕落,严重违法违纪的周永康和他许多的高官同仁,就难逃成为中共“标签式罪犯”中的新成员的命运。

与更前朝的国家高级领导人刘少奇相比,周永康们的处境不可能会更好。过去,被指定为“叛徒内奸工贼”,“遭受到非人道的虐待”致死的刘少奇,在后来还被发现弄错了,坏人的标签被揭去后,他又被评为“受到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爱戴的、久经考验的、卓越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除此之外,过去历次政治运动,如“整风”“肃反”“反右”“文革”等等,被当成“坏分子”“罪大恶极”之人挨整挨批的中共高级将领、学者名人,家破人亡的不计其数,按照中共后来“平反”的标准,几乎都是弄错了。即贴错了罪犯的标签。不过按照周永康已被公布的令人切齿痛恨的种种劣迹,如果有朝一日,党宣称又弄错了,再次翻手为云成为“伟大的什么”的话,就太滑稽可笑了。

给罪犯贴标签标准的变动性,不仅适用于占人口比例极小的国家领导人,绝大部分的普通民众更是适用的主体。毛泽东当权时,“地主、富农、反革命、黑五类、坏分子、资本家、知识份子、右派”,甚至早已故去的历史名人、名胜古迹都可以被标签为坏人、罪人,尝到严厉的社会主义专政铁拳的滋味。在华国峰时代,红朝曾经的政坛风云人物,被定为阶下囚,其中最著名的标签是后被称为毛替罪羊的“四人帮”;到胡耀邦时,毛时代的坏人和罪犯们大部分被认为弄错了;邓小平也认为要赚钱做生意都没有了政治问题,抓老鼠的猫猫只是皮毛颜色的差异,但对民主有诉求的年轻学子们,则被贴上 “资产阶级自由派”、“一小撮”等的标签,还有那些想生一个以上孩子的人,皆成为受严厉惩治的新时代坏分子;江泽民则把中共前面诸任当政者,都认为无害的、旨在祛病健身的气功爱好者,定义为国家“头号敌人”,对人数最多的向善的法轮功修炼者则施重刑加以剿灭。从目前局势看,一批在前朝合法的“巨贪巨腐”人员应时而生。脑满肠肥的官员不再仅享有横行霸道、被羡慕的份,其中小份额的特别人物也前仆后继的领到了中共历代传承的罪犯标签。

中共治理下,罪犯标签名目繁多,推陈出新。昔日的“盟友”,可能被标定为今日的公敌;今日的“同仁”,可能成为明天宣传中罪大恶极之人。中共用自己的行动,在不断的“斗争”中,按需要不断变换和推出新的标准,确定着新式的“罪犯”标签。

“罪犯”产生的随机性

“标签式罪犯”的另一个特征是随机性产生。表现在,什么人可以被贴上坏人和罪犯的标签,与传统的罪犯相比,具有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而且西方司法界通用的衡定罪犯的方法会通通失效。可以说,任何社会特征的人、按照任何从前公认的道德标准行事的社会成员,都有概率被指定为犯罪份子。坏人身份的获得和当事人从前的行为,在被贴上罪犯标签之间没有必然的犯罪事实做中介,“标签式罪犯”的入围和被认定,具有概率特征。对中国全体民众而言,这个坏分子概率在很多年内保持百分之五的比率,虽然这个比率会随着政治运动的需要有所调整。

这种界定坏人和罪犯的方式比较独特。它可以不通过类似民主国家的宪法、法律程序,也不见得要议员、人民代表辩论投票,更不需要政策决策人员调查研讨,某些国家领导人拍拍脑门就可以敲定由多少和哪群人来做坏人。如中共镇压反革命杀了至少六百万人,确定这些坏分子的依据是毛泽东对镇压反革命的批示:“在农村,杀反革命,一般应超过人口比例千分之一……在城市一般应少于千分之一。”

再如受到边缘化和贱民化对待数年之久的坏分子“右派”,竟然需要向各单位摊派名额,在中共基层党支部的主持下,每个单位必须推选出一定比例的人,作为“右派”对待,成为未来若干年中享有坏人和犯罪份子待遇的人。按人口比例来确定需要被杀的人,通过“选举”推选罪犯,乃古今中外司法史和人类文明史上一大奇观。

标签式罪犯产生的随机性特征决定了任何人、任何社会团体、任何在传统社会或现代民主社会中所公认的好人和道德行为人,都可以在一个不确定的时间,不确定的方式下,被标签为坏人和犯罪份子,受到相应罪犯的待遇。唯一可确定的是,把你定义为罪犯,你就是罪犯,没有公检法司机关能通过行使职能发现“原来是弄错了”,除非定下那个标准的党魁亡故或本人也被发给罪犯的标签。这是中共治下的国民中“坏人”和“罪犯”多的第二个原因。

“罪犯”鉴定的主观臆测性

鉴定罪人时主观臆测性是“标签式罪犯”的另一独特之处,即某些或某个领导人的猜测和臆想,是罪犯产生的根本来源。一般来说,当代民主国家和从前文明的国度界定罪犯,需要有犯罪的动机、犯罪的事实、有破坏性后果,还有人证物证等,还需要一定法律条文的规定,遵循一定的程序。所以标准的罪犯如伤人害命、占人财物、甚至使人名誉受损等等。对国家而言,则有伤害国家的客观事实,比如侵占了国土,伤了无辜民众,即使没有实施恐怖行为,至少也有个行动计划。

但中共在产生“标签式罪犯”时可以有一个这样的逻辑:假如什么,那么就怎么,所以应该怎么。比如江泽民那伙在宣传法轮功需要镇压时的逻辑是:假设修炼法轮功的人数多了,会不服从中共的领导;假如老百姓都炼功祛病健身,要做好人,大家就不会相信中共的无神论;假如继续下去,人数和规模继续扩大,就可能发展成义和团;假如……所以法轮功需要取缔。这个“决策”过程,不需要证明法轮功学员是否对自己、他人、社会造成了危害,也不需要通过人大代表审议通过,更不需要听当事人的辩解。权力者个别人的猜测和臆想,如果没有犯罪事实,就可以通过小说创作和电影拍摄,把虚构的犯罪事实按在某些需要贴罪犯标签的人身上,从而制造一个数量巨大的人群为“犯罪份子”。为迫害法轮功修炼者,中共自编自导自演的所谓“天安门自焚”,以制造对法轮功镇压合法的政治宣传,即是其中一例。

“标签式罪犯”的共性

上述种种“标签式罪犯”的特征,可以看到这样一些共性:中共国家的坏人和犯罪份子的主体是主观定义的坏人,不见得是这些人真有犯罪事实;判断坏人和国家敌人的标准随当权者的变化、时代的变化、制造的社会主义理论的变化、情境的变化而变化。坏人和犯罪份子的标准不是固定的,是可以根据需要被源源不断制造出来的。与此配套,惩治坏人的法律、司法和执行的方式也是灵活多样,随时变化的。一旦被贴上“罪犯”的标签,“坏人们”即刻丧失了为自己辩护的权利,没有任何国家机关为其提供保护和帮助。“坏人们”不仅名誉扫地,还随时可被抄家、抓去坐牢、施以酷刑、侮辱,直至被革性命,甚至被摘掉心肝肾卖掉。上至中共大佬,下至庶民百姓,概莫能外。

合法型公敌

另一个与“标签式罪犯”相伴生的现象是:“合法型公敌”。他们的特征是,具有有客观的、可观察、可证明的伤害他人行为和后果,在传统社会和现代民主社会都会被认定为罪犯。如由于执法不当,刑讯逼供,乱抓错判,监视骚扰百姓,造成当事人受到伤害的警察;通过权力运作,霸占他人财产的官商;或者利用权力把活人的器官挖去卖钱之类的买卖人。但由于中共的理论和领导人没有把他们认定为“罪犯”或对社会有危害的人,其行为本身受到中共明处或暗中支持,被社会主义理论定义为“革命的”或正当的做法,可谓罪大恶极,但他们长期逍遥,不受惩治。即使司法系统偶尔不得不抓一两个失势的,不是重罪轻判,就是有罪不判,要么就是装模作样给百姓一笔糊涂账。

对神佛深信不疑的人坚信,不远的某个时刻,在社会大变迁来临,或天灾人祸降临时,受到神佛的清算,遭因果验应的,首先是这些人。

从这个角度看,周永康执掌中国最高司法大权十多年中,他本人和领导下的规模庞大的公检法司的下属们,参与制造无数冤假错案、利用法律之名行戕害民众之事的警察办案人员,这些人利用着国家的名义,其种种恶行享受层层保护不被惩罚和追究,老百姓投诉无门。当前周永康们的结局,也许正是这种因果报应将“合法性公敌”推向公众视野的开始。

反思中共的“法治”

岁月悠悠,对有些人来说,一个特定的时间很快,但对另一些人来说,则可能是生命中极为漫长的黑夜。被中共无辜贴上“罪犯”标签的数千万中国人,和他们的家人、亲友,无疑饱受过这样的折磨。但任何事情都有一个起因,也终会迎来一个结果。在全世界的眼睛都在注视着中共执掌的最古老的文明古国,宣布抓住了即使严重违法违纪,却曾在那个国土上决定给谁贴罪犯标签的最高执法者周永康之时,正是启发所有人来反省中国那块土地上,过去六十多年,到底发生了什么法治灾难之时。

曾经的中华大地,敬畏天地,尊重神明,珍惜生命,创造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文明。而今的中国大地,警匪猖獗,官匪遍地,在这种恶劣的生态环境下,老百姓百般退让,一再折腰,无可奈何,随波逐流。中共篡得国家权力的几十年,涂炭生灵,仅非正常死亡人数就达八千万之众,血债累累,对中华民族犯下滔天罪恶。

当前的中共,无论多无奈的给多少周永康们贴上标签以自保,如果其目的仍是牟取中共残喘的时日,对老百姓而言,其危害的本质并无任何根本改变。不彻底反思中共践踏法律、践踏人类道德底线的罪恶,不根本抛弃中共滥施公权、“无法无天”的法治暴政,中国百姓将永无宁日。

--转自《新纪元周刊》自由评论

责任编辑:朱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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