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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失火 住户撤离 谁埋单

陈倩雯:房东应付安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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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1月31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市议员陈倩雯去年曾推议案,让房东在房屋出现严重事故,必须让住户撤离时,负担搬迁所产生的安置费用。今年,纽约市“住房和发展部”(HPD)因资金短缺,提出新规,减少对疏散撤离灾民的服务范围。陈倩雯反对这项新规,29日再次力推去年的提案,要房东支付安置费。

华埠的住房大多是拥挤的公寓,有不少百年老屋,也有不少低收入者居住的可负担住房,楼房失火、失修常有发生。一旦发生事故,房屋局发出清空令,要求所有受灾住户撤离时,通常会向住客提供临时住所。因经费问题,住户通常会被安置到很远的地方。另一方面,许多住客是多人合租、没有租房契约,一旦接到驱逐令,如果拿不出租房合同等文件,就得不到安置。

临时住所的长期费用巨大,“住房和发展部”为了减少开支,提出若干新规,其中包括:如果住客在30天内不接受住房安置,将视同拒绝。

陈倩雯反对这项新规,提出应该由房东来承担住客疏散、安置的部分费用。她去年在议案中提出,“住房和发展部”应要求房东在该部设立托管账户。如果收到“清空令”,房东要在这个账户中,存入前五年房租收入的10%,相当于要存入至少半年的房租收入,作为安置住户的费用。

陈倩雯认为,这个提案能减轻“住房和发展部”的资金负担,同时督促房东能及时修缮房屋,合法出租。

该议案去年提出时,获得13名议员支持。社区内房东、房客意见不一,对于此项提案是否能平衡好房东、房客的利益,陈议员希望今年年中能就此议案举办听证会。

责任编辑:艾瑞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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