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新省高法取消反网络欺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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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12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林雪多伦多编译报导)新斯科舍省最高法院日前取消了一项反网络欺凌法律,该法案是针对帕森斯(Rehtaeh Parsons)自杀案而生,最高法院认为该法案是个“巨大的失败”,称其侵犯了加拿大人的宪章权利。
  
据CBC报导,网络安全法案(Cyber-Safety Act),是加拿大通过的第一部保护遭受网上骚扰受害者的法律。新省政府两年前在强烈的舆论压力下推出了该法律,当时17岁的帕森斯,因受网络欺凌自杀身亡。
  
帕森斯的家人声称,她在2011年11月被性侵,当时15岁,她被性侵的数码照片几个月来被人通过网络在她的学校传播,她于2013年自杀后抢救无效死亡。
  
最高法院法官麦克杜格尔(Glen McDougall)于上周五公布了他的决定,裁定必须马上取消反欺凌法案,甚至没有如通常那样给政府提供为期一年的宽限期来修改法案。
  
麦克杜格尔认为,网络安全法案不必要地包含了一些与防止网络欺凌很少,甚至无关的内容。特别是它对网络欺凌的定义有误。
  
新省是加拿大第一个试图控制网络欺凌的省份。安全法案授权该省的法院可出具保护令,限制那些所谓的欺凌者可以在网上发布的内容。
  
批评家称该法律管过了头。今年,隐私律师弗雷泽(David Fraser)提出质疑,称该法案违反了《权利与自由宪章》所保障的表达观点的自由。他认为安全法案对网络欺凌的定义涵盖了从政治广告到网上的评论等太多方面的内容,它也没有达到保护受害人的目的。
  
新省立法机构称该法律是为了弥补现有法律的欠缺,但麦克杜格尔认为,受害者并非无处求助。他们可正常地通过现有的民事或刑事途径解决问题。
  
新省司法厅长惠伦(Diana Whalen)周五表示,她的部门正在研究是否上诉、修改法律或从头开始起草新法。◇

责任编辑: 乔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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