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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魏应充1亿交保 台高院发回重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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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2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郭益昌台湾台北报导)日前彰化地院裁定顶新集团前董事长魏应充以1亿元交保,其余3名被告常梅峰、陈茂嘉、杨振义则以500万元交保,引发社会哗然。彰化地检不服提出抗告,台中高分院2日以案情复杂、涉案人数众多,且证人尚未全部讯问完,仍有串供之虞,因此裁定撤销交保,发回彰化地院重新裁定。

顶新集团1年发生3次食安风暴,引发台湾民众全民灭顶行动。不过全案只经彰化地院2度开庭审理后,便让魏应充等4名罪行重大嫌犯交保候传,令民众相当不满,彰化地检也不服提出抗告。

全案经台中高分院审酌后,认为案情复杂,被告人数又高达8人,且在顶新相关企业任职的证人也不在少数。因此原审在未讯问全部证人情况下,便认定被告魏应充等4人已无勾串共犯与证人之虞,准予具保停押,尚嫌速断。

高院表示,本案侵害公众财产、影响台湾民众身体甚钜,魏应充等人被检方以60次诈欺取财、79次加重诈欺、3次贩卖掺伪食品等罪起诉,犯罪次数众多,面临重典追诉,且仍有逃亡、串证的高度可能性,因此要求撤销交保裁定,发回彰化地院重新裁定。

彰化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黄智勇表示,相当乐见台中高分院的裁夺,希望发回地院重审时,法官能审酌相关事证,裁定被告等人继续羁押,以让后续案件能顺利进行,检方也会补强续押魏应充等被告的事证与理由。

彰化地院发言人李进清庭长则表示,尊重台中高分院的裁定,将会尽速排定庭期针对全案进行重新审讯与裁决。◇

责任编辑:吴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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