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遍地清官入狱 厅级官员告江泽民诬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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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6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黄云综合报导)当今中国社会贪官遍地,在中南海“打虎”运动中落马的官员无论是像周永康这样的国级“老虎”,还是厅级“苍蝇”,官场的腐败触目惊心;而与此同时,很多因修炼法轮功道德提升、当今社会难得的清官却被投入监狱。原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副厅级)陈学升就是其中一位。6月13日,陈学升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诬告陷害罪。
  
原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副厅级)陈学升,是一位当今社会难得的清官,被人举报修炼法轮功,省纪委在给省委主要领导汇报时,说经过调查,这个干部口碑很好,因该官员说了一句:“好吗?还炼法轮功?!” ,陈学升因此被构陷所谓“受贿赂”判刑六年,当局却不敢公开真正的原因是因修炼法轮功。

修炼中提升 自觉抵制腐败风气

  
陈学升1995年6月修炼法轮功后,心律过速、高血压、高血脂、胃神经痉挛、腰肌劳损等多种疾病迅速痊愈,同时在工作中按照修炼人的标准要求自己,自觉抵制跑官、要官、买官等官场潜规则和行贿受贿等腐败风气。在他的带动下,单位的风气迅速好转。
  
2001年10月任省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后,每次到下面调研时,要求不住高档房间,不让政府官员作陪,只吃工作餐,不带礼品和地方土特产。遇到过年过节,为了不收受礼品,陈学升都躲到外地。司机曾有怨言,说其他司机跟着官员下去一趟回来都是大包小包,跟着他一点好处也得不到。但司机很敬重陈学升的人品,即使他被开除公职也常来看他。

双规调查结果: 没想到你的口碑那么好

  
陈学升在控告信中说,“技术监督局对于企业来讲是个有相当权势的单位,本单位一个人为了把我搞下去好取代我的位置,向中纪委诬陷我在分管基建期间有受贿行为。没想到省纪委发现我修炼法轮功后,以查处我经济方面的问题达到迫害我的目的。”
  
陈学升回忆构陷迫害的经历:

2006年11月初,陈学升被带到河南省“双规中心”一楼遭到双规,办公室被查抄。调查陈学升的省纪委这个小组有河南省纪委工作人员赵全信等三个人。
  
赵全信及另外两个省纪委的人找陈学升谈话,陈学升很干脆地告诉他们说:“我在经济方面没有任何问题。”他们提出了一个包工头证人,但却不敢让人与我对质,最后不了了之。
  
赵全信单独找陈学升时承认:“别人举报你的事不存在。你就是没有举报你的这些事,我就不信你当了一辈子正职就没有一点经济问题。”但他不知道的是,修炼法轮功要求很严格,不能贪财,所有钱财都要来自正途。

随后的两个多月里,就是赵全信隔三差五的找陈学升谈话。有时他也说,没想到你的口碑那么好,到哪里去调查你,都说你人很好;你们党组给你写的鉴定也很好;处长们座谈时,都对你评价很高。我问他,既然我人很好,为什么还要整我?他说,现在的社会你还不知道,隔着墙头撂砖头,砸着谁是谁。

当局以法轮功的问题查处说不出口 基层都想放人

  
遭半个多月的关押后,陈学升能确切感觉到,他们以法轮功的问题查处说不出口,所以才想从经济方面下手。
  
陈学升在控告信中写道:这期间,赵全信来回调查,把和我来往关系密切的朋友亲戚之间来往时送给我的钱拼凑有二十四万当成了我的收受贿赂的证据。

最后一次谈话时,赵全信对陈学升说:“你要是个处级干部,我就可以做主把你放了,可是你是个厅级干部,是省委管的干部,就得由省委管了。”

后来陈学升才知道,省纪委在给省委主要领导汇报时,说经过调查,这个干部口碑很好,可是该领导说了一句:“好吗?还炼法轮功?!”就这一句话定了陈学升案的性质。
  
2007年2月陈学升被转到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被关押到了河南省看守所。检察官对陈学升说,你这钱(二十四万)构不成受贿。我们办了那么多案,像你这种情况根本没有。

十来天后检察官又找陈学升说:“你的案情我们反映了,省高检说你这个案件是省纪委定的,他们也做不了主。”

法官尴尬难应 受贿罪基本要素都没有

  
大约在四月底,金水区法院对陈学升非法开庭。省纪委、省高检都有人去旁听。法庭上,陈学升质问法官说:“我受贿了二十四万,这些钱那一笔可称得上是贿赂?受贿罪的要素必须要有请托和承诺,这些钱中谁请托我给他办过任何事,我答应过别人什么了吗?这些最基本的要素都没有,怎么能够得上受贿?!亲戚朋友送我的钱你定为受贿,我送给他们的钱难道就是行贿吗?“法官无言以对。
  
因为陈学升不认罪,法官无法判案,开庭时他们也很尴尬。省高检的人很快就到看守所来找陈学升。见面就说,你这样不认罪怎么行?再不认罪就得加重判决。你这事是省委定的,认不认罪就得判。不认就判你十一年。省委定下的事你能拗得过去?
  
在审判前,陈学升就听说,刑期已经内定好了。到五月中旬,法院对陈学升二次开庭。这次开庭纯粹是走过场了。七月初,对陈学升非法宣判:六年有期徒刑。

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陈学升被判刑后,也被开除了公职,冤狱出来后什么待遇也没有。他表示,只因修炼法轮功,就被栽赃陷害,遭到如此的枉判,试问公理何在?
  
陈学升说,“表面看对我的诬告、栽赃是某些人的构陷,而实质却是因为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缘故。虽说那个领导的一句话在陷害我的过程中起了根本性的作用,可是没有江泽民发起的这场迫害,他也不可能说出这样的话,所以说对我的陷害,其罪魁祸首就是江泽民。迫害我的人充当的就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工具,他们栽赃陷害我,作为迫害法轮功的首犯江泽民,他必须承担相同的罪责。因此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江泽民犯了诬告陷害罪。”
  
在迫害法轮功、打压良善的同时,江泽民为了自身的权欲以及维持对法轮功的迫害,利用腐败拉拢和培植亲信和势力。让大大小小的官员都能用权去赚钱。在江时代,腐败成了社会常态。
  
江泽民对官员实行利益均沾,共同腐败的政策,迅速使中共数千万官员整体极度腐败,形成制度性、系统性和公开性的腐败,并在党、政、军各系统培植起由众多贪官污吏构成的江氏帮派体系,中国政治权力走向了全面腐败的黑暗时期。
  
如今的中国社会,几乎到了无官不贪的地步,官商勾结,官匪一家,政府黑社会化。仅从中共落马官员的贪腐记录来看,涉贪人数之多、层级之高、数额之巨,牵连之广、花样之多,已达登峰造极的地步。中国历史上任何朝代、任何官员,都无法与中共今天的贪腐相比。即使是最基层的官员,贪污数额也常常令人目瞪口呆。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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