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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庭易逃罪难 纽约砍儿案嫌犯缺席判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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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3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用菜刀砍伤16岁儿子的43岁福州男子郑盛(Sheng Z Zheng,音译)9日弃保潜逃后,庭审法官10日在被告缺席下继续开庭审理。控辩双方结案陈词后,陪审团只考虑1个多小时即一致判决郑盛一级企图攻击罪、二级攻击罪、三项危害未成年人的罪名成立,陪审长的说明简短有力:“他罪有应得”(he is justified )。

按照纽约州刑法,一级企图攻击罪的最高刑期为15年,法官定于4月12日量刑,届时可能会对他的逃庭行为和藐视法庭“罪加一等”,加重处罚。

昨天上午郑盛的代表律师罗佰能(Robert Brown)首先结辩,他试图向陪审团证明,郑盛用菜刀砍伤是为了自卫,因为其儿子郑大明已经攻击郑盛在先,并把他打倒在地,大明比郑盛高大有力量,郑盛从地上爬起来走出卧室时,郑大明追到门口,在那个情形下,郑盛要防御儿子的攻击。

罗佰能指出,郑妻没有亲眼看到儿子的伤口是怎么造成的,核心部分只有儿子一人的证词,按照刀砍的姿势下去,又怎么会造成耳朵旁、脖子上和手上的伤痕?他认为,如果郑盛“有意、企图攻击儿子,就不会落下这么浅的刀口,这些伤口分明是双方搏斗中造成,而最早发起攻击的人却是郑大明。”

检控官Melanie Soberal一上场就开宗明义说:“该案与自卫一点关系没有,而是家庭暴力,就像恐怖电影。”她告诉陪审团,这不是你来我往的搏斗,而是瞬间完成的攻击,以致于郑妻快速追出来挡在他们中间时,她都没有意识到,儿子已经被砍了至少三刀。

她示范说,因郑大明高于郑盛,郑盛高举菜刀向大明的头顶砍去,伤口相对较浅,大明被砍后弯腰侧头欲回避,因而第二刀砍向耳朵旁,伤口相对深,再往下伤及脖子,以及大明试图护头的手部。

Melanie Soberal痛斥郑盛冷血,在儿子头部血流如注的情形下,他没有丝毫的关心,帮忙递纸巾给儿子止血,他只干了一件事:抢手机,不让女儿报警求助,“以致做母亲的全身发抖,深恐儿子被耽误送医,生命危殆”。

检控官提请陪审团思考:如果郑盛是正义的,他怎么会逃离现场?一个懦弱的人也不敢这么干,因为他知道法律不允许。没有理由一个正常的父亲会用菜刀砍儿子的头部。

结案陈词后,庭审法官用一个小时的时间向陪审团解释各项罪名的法律定义,陪审团只考虑1个多小时即一致判决郑盛一级企图攻击罪、二级攻击罪、 三项危害未成年人的罪名成立,最后一项针对郑妻的三级攻击罪则判定不成立。

辩护律师罗佰能事后表示,这个案子很难打,加上陪审团看到被告的席位空缺,更令陪审团认定郑盛有罪。据悉,郑盛8日(周二)在家庭法院也有官司,当天他就已经逃庭。

郑盛现在是纽约州的通缉犯,但即便他潜逃至外州躲避追缉,恐怕也难以正常生活,因为各州执法部门信息互通,一旦发现行踪,各州之间以及各州和联邦司法区之间也会对被指控犯罪的人进行引渡。

责任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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