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

去年移民排期集体诉讼案 中印原告败诉

周一(5月16日),美国联邦西部地区法院,就中国及印度原告去年9月集体诉讼国务院及移民局有关去年10月职业移民排期(EB-2)案,作出有利被告的判决。(Fotolia)

【大纪元2016年05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吴英编译报导)周一(5月16日),美国联邦西部地区法院,就多位中国及印度原告针对国务院及移民局去年10月职业移民排期(EB-2)的集体诉讼案,作出有利被告的判决。

集体诉讼案的肇因

美国国务院去年9月9日发布次(10)月的移民排期,推出“双轨制”,即在正式批准绿卡申请的优先日之外,增设一档“递件排期”,让那些长期卡在申请程序中的美国境内申请人,可以先递交调整身份的I-485申请,并提前享受“准绿卡人士”的诸多便利。

不过,国务院随后在9月25日又修正公告10月的移民排期,修正部分类别的排期,其中受到影响最大的中国大陆出生者及印度的EB-2(即拥有硕士或以上高学历的人士或特殊人才)递件排期,分别由原先在9月9日公告的2014年5月1日和2011年7月1日,退回到2013年1月1日和2009年7月1日,分别大幅倒退1年4个月及2年。有律师估计,受影响的申请人至少有2万至3万人,也有移民界人士估计在5万人以上。

受影响的申请人是持H-1B工作签证多年的资深高技能人士,这些中、印移民为按照9月9日公告的排期准时在10月1日递交申请文件,除了要向公司请假办手续及更改原订的私人行程,每个人往往还要耗费数千美元,包括律师费、体检费、预防接种费、证件费等,最终却一无所获,空欢喜一场。部分申请人表示,他们或许可以拿回律师费,但是体检的有效期只有一年。

职业移民总配额每年只有14万个,且每个国家的获配人数都不能超过7%,申请人数最多的中印两国的申请人往往要等待10年或更久。

这起集体诉讼,原告计有14名移民代表以及国际医学研究生工作小组(International Medical Graduate Taskforce),其中包括两名中国公民,分别是威斯康星大学数学教授袁泉(Quan Yuan,音译),以及现居科罗拉多州的“国家可再生能源实验室”研究工程师王琦(Qi Wang,音译)。

原告律师并在9月30日下午要求发布紧急命令,以阻止9月25日修正公告的生效。不过,去年10月1日,该紧急命令的请求,遭到西区联邦法院法官里卡多·马丁内斯(Ricardo S. Martinez)的驳回。

审理结果

美国财经新闻BNA网站5月17日报导,周一,马丁内斯针对集体诉讼案做出裁定,认定国务院的移民排期公告,只是提供移民何时可递交材料的参考,并不是行政部门的“最终审定”(final agency action),因此无法诉诸法庭诉讼。这意味着中、印原告败诉。

本案原告主张,美国国务院通常是在三周前公告次月的移民排期,这表示行政部门设定三周的“准备期”,以利移民准备申请文件。

马丁内斯法官认为,移民排期本质上只是美国移民局“得”(may)参用的期限,排期表中的日期,都可能在无法另行公告的情况下,出现“倒退”或者无名额的情形。因此,移民排期只是信息的公告,而不是宣示性的声明。

此外,马丁内斯法官认定,本案的移民排期公告,在2015年10月1日以前,并未创建任何权利,本案原告并没有因此得到申请绿卡的权利,也没有对移民局构成接受任何申请的义务。因此,在10月1日以前修正9月9日的公告,对移民局和国务院不会造成任何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林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