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总会馆撤旗案系列报导

旧金山中华总会馆撤旗案风波文章汇总(四)

初步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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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旗案是指2013年5月25日,中华总会馆时任轮值总董黄荣达在投票赞成的商董人数未超过半数的情况下,通过了撤下青天白日满地红旗的动议,此举被商董周达昌、张耀廷和关宗鲁提告。

撤旗案初步获胜 原告再次重申撤旗违反章程

【大纪元2016年06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李霖昭旧金山报导)6月14日,参与中华总会馆撤旗案诉讼的原告周达昌张耀廷,与中华总商会资深商董林炳昌一起,在旧金山中国城的中华总会馆内,对6月10日旧金山高等法院初步判决原告胜诉发表评论。

2013年5月25日(周六),旧金山中国城的中华总会馆在例会上,有商董发起动议,要求撤下一直悬挂的中华民国的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帜,有43名商董参加投票,表决结果:21票赞成、20票反对、1票弃权、1票不知去向,通过了撤下中华总会馆悬挂的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帜,并于5月27日执行。不过,亦有商董提出反对,指出中华会馆早于2003年4月已经通过议案表示将“撤旗”一事无限期搁置讨论。若要在10年后的今天,再次讨论此撤旗议案,应该要先推翻旧有议案,而不是仓促地对新的提案进行投票。

6月14日,中华总会馆撤旗案诉讼的原告周达昌(右)、张耀廷(左),与中华总商会资深商董林炳昌一起,在中华总会馆内会见记者。(李霖昭/大纪元)

6月14日,中华总会馆撤旗案诉讼的原告周达昌(右)、张耀廷(左),与中华总商会资深商董林炳昌一起,在中华总会馆内会见记者。(李霖昭/大纪元)

同年6月28日,周达昌、关宗鲁、张耀廷以中华总会馆总董黄荣达未按章程通过决议,并强制执行撤旗决定,以及胜利堂装修多项违规为由,控告相关人士。2016年6月10日,旧金山高等法院初步判决原告胜诉。

周达昌说:“我认为这个判决反映了美国是一个民主法治的社会。判决认为黄荣达做总董时的撤旗行为是不对的,他不根据中华会馆的章程来做事。当时我们已经提醒他,这个决定是错误的,但是他仍然不听,所以我们就告上法庭,由法官判决。现在法官已经说清楚他是不对,说明法官很英明。我们在美国这个法治社会要遵守法律,不是你们想怎样都行。”

按照中华总会馆的章程,撤旗属于重要动议,需要超过三分之二人数同意才能通过,而当时投赞成票人数还不到二分之一,时任总董黄荣达就强行通过该动议。张耀廷说:“当时他们通过临时动议,但临时动议需要一个月的讨论才能执行,而当时的总董是直接执行,是不符合章程的规定,所以我们才告他违反章程。”

林炳昌认为随意撤旗的这种失职行为是很难被原谅的。他说:“法官根据中华总会馆的章程而判案,非常公正。中华总会馆和中华民国的关系非常密切,光绪29年时就已经响应国父孙中山的号召,在这里筹集经费帮助孙中山推翻满清王朝,建立中华民国。中华总会馆和青天白日满地红的国旗,有着历史的渊源和历史的情感,所以他悬挂青天白日满地红的国旗,不是政治,而是历史。此外,中华总会馆是非营利的民间团体,美国政府和法律绝对允许它挂自己所喜欢的标志、图腾和旗帜。”

旧金山华侨文教中心主任吴迪文表示,法院的判决书中指出,中华民国与中华总会馆,包括旧金山的传统侨社,有历史的渊源。中华民国国旗在中华总会馆厅堂里已经悬挂了上百年了,这个事实不能抹杀。中华总会馆的章程里面规定,每年的元旦(中华民国建国日)和10月10日(中华民国国庆日),中华总会馆要周知各侨团,一起来庆祝。

他也很感谢三位原告,为了中华民国国旗,努力坚持三年多,终于得到了法院的有利判决。

文章摘自大纪元网站,原文网址https://www.epochtimes.com/gb/16/6/15/n7999934.htm

中华会馆需挂回青天白日旗 华埠居民:赞成忠于历史

2016年06月18日(苹果日报网站 唐芷莹/ 旧金山报导)

旧金山中华总会馆长达3年的撤旗诉讼,高等法院初步裁定馆方须把经2013年商董会议投票改挂的五星红旗,挂回中华民国国旗。这场侨界风波于唐人街亦有不少人议论纷纷,有人赞成判决;亦有老街坊认为,“事件只是侨领弄权的闹剧”。

《苹果》直击,会址馆顶现正悬挂的,是于争议中较“中立”的美国国旗。街坊王女士表示,自己出身于中国大陆,但也认为“会馆应忠于历史,挂回较具历史象征意义的中华民国国旗,而非五星红旗”。

另一已退休的老街坊邓先生一直有留意撤旗诉讼的事态发展,但认为会馆挂哪支旗,都与他无关,“根本只是一场侨领斗争,他们的着眼点不是历史,而是看那一届发号施令的人的喜好”。他又以旧金山撤换警察总长苏尔( Greg Suhr)来比喻这场撤旗风波,“你看苏尔做了30多年都可以随时被人换走,更可况是一支旗”!

文章摘自苹果日报网站,原文链接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618/888639/

旧金山中华总会馆撤旗案决议无效

2013年撤旗后中国驻旧金山总领事一行拜会总会馆(诉讼案呈堂照片)

(28.07.2016美国之音)

旧金山的中华总会馆缠讼三年的撤旗官司尘埃落定,旧金山地方法院本周判定撤旗决议无效,总会馆的陈设必须恢复原状。

位于旧金山中国城的中华总会馆,是早期美国华侨社会的枢纽,担负了协助早期移民解决就业,法律,生活,教育等各方面问题的功能,十九世纪中叶成立,现有七个会馆,各会馆主席组成主席团,以总董为主席团主席,每两个月轮值一次。

*尊崇孙中山*

旧金山中华总会馆多年前的正门(诉讼案呈堂照片)

中华总会馆多年来一直尊崇孙中山先生,馆内和屋顶都悬挂青天白日满地红的旗帜,和台湾当局的关系密切,但近年台湾政局变化,海外华侨和两岸的互动关系也多次出现变数,一些个别的乡亲会馆开始悬挂五星红旗,形势消长在各地的华埠显而易见。

*旧金山中华会馆撤旗*

2013年的五月25日,旧金山中华总会馆轮值总董黄荣达在43位商董出席月会的情况下,投票表决商董提出的撤除总会馆所悬挂的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帜的动议,结果在21票赞成,20票反对,一票弃权,一票下落不明的情况下通过,数日后就执行撤旗行动,而从未涉足中华总会馆的中国驻旧金山总领馆当时的总领事袁南生也带领属下首次访问总会馆。

*对簿公堂*

2013年十月,中华总会馆的商董周达昌,关宗鲁和张耀廷把黄荣达告上法院,声称撤旗决议违反会馆章程。

旧金山地方法院星期一公布终结判决理由书,审理本案的法官丽贝卡怀斯曼认定被告黄荣达移走和会馆有长久历史远远的青天白日旗帜,只陈列美国和加州旗帜,违反了中华总会馆的章程。

旧金山中华总会馆屋顶的青天白日旗消失之前(诉讼案呈堂照片)

旧金山中华总会馆屋顶的青天白日旗消失之前(诉讼案呈堂照片)

在判决理由书中,法官引述过去中华总会馆类似提案的历史,认定陈列国旗与否是构成章程所规定的重大事件,今后如有争议,必须得到超过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商董的投票才能成立。

*违反章程*

代表原告的律师邵宜台说:“我们告的最主要的就是他们违反章程,第一个是国旗案本身是重大事件,重大事件必须有两个人提议,四个人附议,这些条件都没有达成,章程里所有要件都没有达成。”

邵宜台表示,法官认定被告黄荣达在2013年三月25日宣布通过撤旗动议,撤走和中华总会馆有多年历史渊源的中华民国国旗的动议,是侵犯了他对旧金山中华总会馆法定董事的信托与忠诚的责任。

*决议无效*

邵宜台指出:“然后他们决议的时候,连半数都没有通过,事实上,重大事件需要三分之二以上才能通过。”

法官因此宣布当日会议撤旗的投票,并没有得到出席商董半数的票数,所以决议无效。

*物归原位*

法官在判决理由书中要求被告将当年总会馆召开会议后撤走的物品放回原处,据旧金山的星岛日报援引被告黄荣达的看法以为,法官并没有明说要将旗帜再度挂上中华总会馆的屋顶,是否上诉有待商董会决定。星岛日报还报道,代表被告一方的律师表示,商董会是否要重新挂起被撤下的旗帜,是中华总会馆的内部事务,他不便表态。

旧金山中华总会馆的资深董事林炳昌表示,目前总会馆的55位商董,都不是来自于台湾,新任的商董当中许多来自中国大陆,随着老华侨背景的成员逐渐凋零,他担心再度出现撤旗动议时,即使需要三分之二的票数,也将容易通过。

文章摘自美国之音网站,原文网址:http://www.voacantonese.com/a/rule-on-fight-over-flags-in-chinatown-20160728/3438485.html

撤旗案 吴迪文:总会馆违章程而起

June 14, 2016,

针对撤旗诉讼案获胜,旧金山华侨文教中心主任吴迪文13日指出,整件诉讼案是因总会馆违反章程而起。中华民国政府一直很关心此案,毕竟牵涉广泛;而中华民国与传统侨社向来维持良好的友谊,“传统侨社与中华民国、国父孙中山的渊源,是历史事实,不能抹煞。”

吴迪文表示,传统侨社成员多是来自广东地区的移民,不像南湾的侨团,多来自中华民国,来自台湾。广东人的家乡就在中国大陆广东省,与台湾没有直接关系。但是,中华民国是由国父孙中山先生创立,也因此传统侨社一直以来支持自由、民主的中华民国;虽然,国民政府后来播迁到台湾,但是仍然是中华民国,“中华总会馆一直到撤旗案之前,都还是挂中华民国的国旗。这有历史,也是传统。”

他说,中华民国与传统侨社一直有深厚友谊;当然不可否认,一些会馆在政治立场上,转向其他立场,这些中华民国无法控制,毕竟会馆都是民间团体。

吴迪文说,撤旗案的诉讼已经进行了三年,中华民国政府一直很关心。会馆过去一直以来都悬挂中华民国国旗,并且于每年的元旦以及双十国庆举行庆祝活动,撤旗不是一般的议案,不能违反章程恣意决定,“我们不能忍受违反章程。”

他指出,传统侨社的侨领虽然不是从台湾来的,但是支持中华民国,信仰自由民主的理念,更不会因为台湾执政党不同,而有所改变。“政党轮替都三次了,不是(特别支持)那个政党,是因为台湾在我们华人社会里面,是有目共睹的自由民主社会。”

★原告律师:事实认定很清楚

“这个案子可以说是已经赢了,当然非常高兴。”针对撤旗案的重大突破,代表原告的律师邵宜台13日指出,旧金山中华总会馆长久以来一直都是放中国民国的国旗,对方(被告)主张该庆祝十一国庆、而非双十国庆,又向法院称,此事是政治事件;所幸法官不予采信,要求会馆恢复原状,也就是挂回中华民国国旗。

邵宜台提到旧金山高等法院的“Tentative statement of decision”解释,该文件代表判决事实理由书,内容可看出法官裁示中华总会馆与中华民国的渊源。虽然被告仍有时间可以提出异议,但是事实认定非常清楚,“国旗案的部分是我们赢定了。”

邵宜台说,中华总会馆100多年来都是放中华民国的国旗,历史事实清楚。诉讼过程中,对方还提出重译章程,拖延时间,主要是希望中华民国国旗不要挂回去。对方又不断主张整件事情是“政治事件”,但是从法官的认定显示,对方所提出的政治理由被拒绝了,焦点放在会馆违反章程的部分,所以最后获得胜利。

文章摘自世界日报网站,原文网址http://www.worldjournal.com/4079719/article-%E6%92%A4%E6%97%97%E6%A1%88-%E5%90%B3%E8%BF%AA%E6%96%87%EF%BC%9A%E7%B8%BD%E6%9C%83%E9%A4%A8%E9%81%95%E7%AB%A0%E7%A8%8B%E8%80%8C%E8%B5%B7/

任松林:青天白日满地红是真正代表中华民族的旗帜

【大纪元2016年07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梁博旧金山报导)三年前震惊侨界的中国城中华总会馆撤下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事件,因旧金山法院今年6月做出初步判决而再度引发关注。对此,来自大陆的华侨、中华民国支持者任松林表示,随着中共政权内部冷热变换,以及中国大陆的经济困境,侨社不会从中共那里拿到更多利益,因此,“侨界最危险的换旗时期已经过去了”。同时,任先生一再强调坚持中华民国旗帜的重要。

在曾经遍插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帜的旧金山中国城,1999年至2003年间是侨社撤下中华民国国旗、改挂中共五星旗的“易帜期”。2013年5月底,旧金山传统侨社的龙头老大——中华总会馆撤下大堂内的青天白日满地红国旗,不到一周,即高调迎来中共驻旧金山领馆总领事“有史以来首次拜访”。此事被当时陆媒广为报导,将其称为“迟到的易帜”,却被中国城传统侨社侨领告上法庭。旧金山法院今年初步判定原告胜诉,中华总会馆应将青天白日旗挂回原处。

同时他特别强调,坚持中华民国旗帜非常重要。他说,在青天白日旗和中共五星旗的“换旗”争议中,侨界出于实际经济利益逐渐分化成“传统侨社”和“现实侨社”。传统侨社主张保持中华民国正统,另一些侨社出于现实经济利益的考虑,加之中共官方势力的收买、利诱和渗透,而逐渐形成了“易帜派”。

任松林认为,两种力量在海外博弈,最明显的表现就是旗帜之争。表面上是国统之争,更深层关系到是否坚持中华文化和传统、是否正视中国历史。

“青天白日满地红的旗帜不仅仅是中华民国的国旗,也是抗战时期中华民族对抗法西斯的胜利旗帜。在这面旗帜下,中国第一次战胜了外族侵略,以战胜国接受日本的投降,审判法西斯战犯。中国人民是在这面旗帜下站起来了,成为世界五强之一,中国人都应该引此为傲。”

“旗帜之争的另外一层意义,实际上也是普世价值的理念之争,孙中山先生领导辛亥革命推翻帝制建立亚洲第一个共和国,青天白日满地红的旗帜就是推翻千年帝制、建立现代国家的革命旗帜,代表世界发展潮流的旗帜,在中国五千年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是当之无愧的中华正溯。”

“中华民国并没有被消灭,两个政权从1949年以后一直同时存在,哪个是真正的共和国,哪个政权才能代表中国。”任松林说,从体制上讲,中华民国是共和民主的国家体制,而中共政权则是一党专制的极权制度,是从辛亥共和革命成果上的倒退和变相复辟。

他说,中共从1949年暴力夺取大陆政权以后,虽然占有90%以上的中国领土和人口,但是近七十年来并没有获得海外华人的真心认同。而中华民国在台湾有实际的领土、公民、法统,是一个完整的国家,不论民进党还是国民党执政,都是在中华民国宪法框架下产生的中国合法政府。

任松林来自北京,1985年到美国留学,获得博士学位以后,一直在湾区从事高科技工作。(梁博/大纪元)

任松林来自北京,1985年到美国留学,获得博士学位以后,一直在湾区从事高科技工作。(梁博/大纪元)

谈到未来趋势,任松林认为,大陆自“辛亥百年”以后,民间和思想界掀起“民国热”,反思历史着眼当代,对“民国时代”和“民国宪法”有了深刻的认识,“回归民国”已经得到越来越多人的认同。他希望侨社能多多关注大陆的民主化进程,帮助母国实现真正共和。

任先生来自北京,是文革后的第一届大学生,1985年到美国读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以后,一直在大学和高科技产业工作。

文章摘自大纪元网站,原文网址https://www.epochtimes.com/gb/16/7/6/n8072702.htm

旧金山中华总会馆撤旗案最终判决理由书:原告胜诉

7月25日下午,旧金山高等法院发布了法官魏斯曼(Rebecca Wiseman)在20号签署的最终判决理由书,认定2013年5月25日,时任驻美中华总会馆轮值总董黄荣达在月会上通过了撤下中华民国国旗的动议,是违反章程的无效行为。

2013年5月25日,中华总会馆时任总董黄荣达在43位商董出席了月会,投票结果是21票赞成、20票反对、1票弃权、1票不知去向的情况下,通过了撤下大堂内青天白日满地红旗的动议,并在几天后完成撤旗行为。按照中华总会馆的章程规定,重要动议需要超过三分之二的商董投票才能通过,一般动议的则需获得超过二分之一的支持。当天的投票结果还没有过半数的商董支持撤旗。同年10月,黄荣达被同为中华总会馆和肇庆总会馆商董周达昌、关宗鲁和张耀廷告上法庭,认为其撤旗违反章程。

7月25日的最终判决理由书中,法院宣布原告的三项诉讼请求中,针对撤旗的部分获得全胜。法官认定被告黄荣达在2013年5月25日宣布通过只放美国及加州旗,撤走与旧金山中华总会馆有多年历史渊源的中华民国国旗的动议,他作为时任法定董事,对旧金山中华总会馆违背了应有的信托忠诚义务。

判决认定该动议并未获得与会商董的半数同意,为无效动议,命令中华总会馆之陈设应恢复到2013年5月25日投票之前的摆设原状。

法官引述中华总会馆的历史与章程,认定陈列中华民国国旗与否是属于中华总会馆的重大事项。这份民国十九年公布的中华总会馆章程一直沿用至今,其第26条:“递年元旦及国庆纪念日,均开全体庆祝大会,并请著名人士演说,以宣扬国光为前提”;第31条“本总会馆对华侨全体应尽之义务”中的乙项“每届国庆纪念、其他庆典、预期通知侨众志庆”,都反映中华总会馆与中华民国有历史的渊源。法院规定,将来若再有该争议,必须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商董的投票通过。

被告曾向法官声称,挂国旗属于政治活动,超出中华总会馆的许可活动范围。法院作出事实认定,引述证据中有中华总会馆过去在网页上多年刊登“本会馆鼓励在美华人竞选公职及支持中国内民主运动”及与中华民国丰厚的历史渊源,而否定被告该论点。

被告也曾争议中华总会馆章程中的一些“选举”字眼应翻译成英文的“挑选”(select),质疑法院最初认同的章程翻译版本。可是,中华总会馆代表律师自己曾在审判中提交的翻译及所有审判中的证人均将章程中的“选举”翻译成英文的“选举”(elect),且被告后来推举的这位有新意的译者在章程的一些地方也把“选举”翻译成“选举”(elect),前后翻译不一致。因此法院明言拒绝采纳被告后来举荐的译者对章程作出的翻译,并作出解释,回应了被告的关于翻译的修正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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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总会馆撤旗案的原告首席代理律师邵宜台。(本人提供)

原告代理律师邵宜台表示,这份判决理由书可以确定青天白日旗必须要被放回中华总会馆。因为中华总会馆的每一位商董都对总会馆有忠实的义务,所以任何一位商董都有义务提议中华总会馆履行法院的判决理由书,有义务让中华总会馆合法、合章程。原告有权请求法院执行判决,或请求法院对轻视民事厅的法庭命令进行刑事处分。

邵律师还表示,请求判定撤旗无效、应恢复原状的是属于原告第三项诉讼请求的内容,而这项诉讼请求是针对所有被告,包括作为名义被告的中华总会馆。法院对第三项诉讼请求采用的是宣示性判决,并不会因案子是否被上诉而被中止执行。因此,这面象征自由民主的青天白日满地红旗是必须会被放回中华总会馆。

文章摘自大纪元网站,原文网址https://www.epochtimes.com/gb/16/7/27/n8143722.htm

【专访】五洲洪门致公总堂盟长赵炳贤谈撤旗案

【大纪元2016年07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李霖昭旧金山报导)今年6月10日,旧金山高等法院通过初步判决,判定2013年5月时任轮值总董黄荣达通过的撤旗决议,违反中华总会馆章程,应将青天白日旗挂回原处。近日,本报记者就中华总会馆撤旗案,专访了旧金山致公总堂盟长赵炳贤。

五洲洪门致公总堂盟长赵炳贤接受大纪元记者专访。(大纪元)

2013年5月,旧金山中国城中华总会馆大堂内的青天白日旗在商董21票赞成、20票反对、1票弃权、1票不知去向的情况下被撤下。当月月底,3位商董周达昌、关宗鲁、张耀庭将提出撤旗动议的中华总会馆时任轮值总董黄荣达告上法庭。

今年6月10日,旧金山高等法院通过初步判决,判定撤旗违反中华总会馆章程,应将青天白日旗挂回原处。

如今原、被告方都对初步判决提出了修正请求,等候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

近日,记者专访了五洲洪门致公总堂盟长、美洲合胜总堂前总理、中华民国侨务委员赵炳贤,对撤旗案表示关注并发表看法。

撤旗案初步获胜 原告再次重申撤旗违反章程
今年6月14日,中华总会馆撤旗案诉讼的原告周达昌(右)、张耀廷(左),与中华总商会资深商董林炳昌一起,在中华总会馆内会见记者。(李霖昭/大纪元)

问:撤旗这件事您怎么看?

赵炳贤:其实整件事是有人在刻意地操控,在违反章程的情况下,很勉强地执行撤旗。就是说,有部分人为了讨好某个政权,才刻意去做出这样的事。中华总会馆是唐人街的龙头,如果它都这样违反章程,根本就没有个榜样给人们看。当时,很多人对这件事情都感到很遗憾,因为这面旗代表的核心价值是三民主义与国父建国的理念。你撤了它,意味着你失去了中华总会馆基本的核心价值。

我很佩服三位原告,他们努力不懈地经过了这么长时间的官司,终于等到初步胜诉。我说这是大势所趋,因为我相信正义还是在人们心中的。所以这次撤旗官司代表正义得到伸张,我自己也觉得十分兴奋。

反对撤旗 旧金山湾区侨胞展开护旗行动
2013年6月8日,五洲洪门致公总堂盟长赵炳贤呼吁不要忘了当年追随国父的先烈先贤们,要拥护国父的旗帜。(摄影:曹景哲/大纪元)

问:不该挂中共的旗?

赵炳贤:你来到美国,你要成为美国公民,面试官问你的第一句就是:你是不是共产党员?因为共产党违反美国宪法精神。你为何来美国?因为你追求自由民主,自由民主是无论哪个国家、哪个民族都追求的,那你为何要开倒车呢?你自己都很矛盾。

反对撤旗 旧金山湾区侨胞展开护旗行动
2013年6月8日,来护旗的各界侨胞高唱《梅花》、《蓝天白云》等多首爱国歌曲,将会场的气氛推向了高潮。(摄影:曹景哲/大纪元)

问:中国人的会馆,是否撤旗应该由中国人自己解决?

赵炳贤:无论你在哪个国家,中华总会馆现在是在美国,章程是你们制定下来的,(应该是中华民国政府制定的),对簿公堂时要按照你们中国人制定的章程来判断。正如三位原告所说,你如果要撤旗,就要推翻之前制定的章程,要足够人数才能推翻旧案,才能提出撤旗的提案。之前没有经过那个程序,不就是违章了?美国法院不是指使中国人如何去做,而是因为事实上违章了。

问:有传闻说一些会馆撤下青天白日旗、换上五星旗,就能得到20万美元?

赵炳贤:我是听过,但是我没有实质的证据,可能有人收钱但是我不知道。我们已故的致公堂会长李炳富曾和我说过,如果要让致公堂升五星旗,无论给多少钱他都不肯。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洪门兄弟佩服和学习,这是不畏强权、不屈不挠的精神,也是我们洪门的理想精神。

有人说我抱残守缺,说我怎么不回中国去看看。我说中国我去过,不是说守旧或什么的,你是应该有那些精神和理想要坚持下来的。不是说,噢,你今天回去大陆闯世界,去挣了很多钱,就马上转态跟上那个老大了,你这样是说不通的,是吧?

有人说,只有现在我们中国人先统一,那人们才看得起。我说,如果讲统一、讲分裂的话,中共其实很早就已经搞分裂了。它1931年已经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那时是国民政府时期,是吧?你又说你抗日,你弄出个“二万五千里长征”,其实和日本人在东北发生的战事走了相反的方向。

中共就是要消灭唐人街每一只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就是差不多要搞赤化嘛,是吧?

反对撤旗 旧金山湾区侨胞展开护旗行动
2013年6月8日,500多名侨胞从湾区各地赶来参加护旗大会。(摄影:曹景哲/大纪元)

问:搞赤化对唐人街的影响?

赵炳贤:当然是有害处啦。它要你的思想僵化。因为共产党它是无神论的,它要你没有自己的独立思想,制造十几亿的“活死人”,是吧?就是让你不会思考,它说什么就是什么,它叫你站你不能坐,不就是这样?

如果共产党开了党禁,像当年台湾开党禁那样,那么共产党是选不下来的,如果让你选,你选不选呢,你肯定不选,是不是?就像我回台湾,在101也好,在市议会中心门口也好,你看到有十几支五星旗在那里,他们还唱毛歌,那也没人反对。但如果你调过来,去天安门你敢不敢唱“三民主义, 吾党所宗”呢?不到一分钟就被抓了。

问:您觉得和中共合作会是什么结果?

赵炳贤:没有好结果,所以无论共产党和你说什么,你都不要信。其实共产党它讲斗争嘛,共产党所宣扬的,不会有“忠孝仁爱信义和平”的字眼,这些字眼已经和共产党的党纲相违背了,因为共产党唯我独尊,它没有宗教,没有信仰。开始它的宪法写得很漂亮,你有宗教信仰、结社、言论、办报等种种自由,但是有没有兑现过呢,没有。如果你说希望共产党可以自我完善,那有没有完善了呢?如果你对共产党有些许幻想的话,那是你自己的想法,我就不会。

文章摘自大纪元网站,原文网址https://www.epochtimes.com/gb/16/7/24/n813335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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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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