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社会

更生人报考志愿役 台国防部放宽限制

【大纪元2017年03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国防部限制有前科的更生人,均不得报考志愿役士兵,遭司法院大法官会议715号解释“抵触人民服公职权利”。国防部27日公告《志愿士兵选训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九条修正案,放宽成年遭判处徒刑者,且已服刑完毕,可报考志愿役士兵;另外,包括获准易科罚金、易服社会劳动且执行完毕,或缓刑期满而缓刑宣告未经撤销者,都可享有报考志愿役士兵的权利。

据了解,国防部修改此办法,是因为一名邱姓男子曾有过失伤害前科,报名志愿役专业军士官考选遭拒,邱男因此向司法院大法官会议申请释宪,最后作成第715号解释。经立法院修法后,国防部也进行调整。

据国防部公告的新版《志愿士兵选训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九条修正案,内容强调,为使国军用人政策,兼顾维护国家利益与军事安全,因此参照司法官与警察用人标准,调整有前科的更生人限制报考条件。

修正条文放宽成年遭判处徒刑者,不得报考之限制条件,并增列获准易科罚金、易服社会劳动执行完毕,或缓刑期满而缓刑之宣告未经撤销者,都可享有报考志愿役士兵权益。

责任编辑:吕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