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民自卫法:“不退让法”和“城堡法则”

于欢故意伤害案的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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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3月30日讯】中国山东于欢“刺死辱母者”案件近几日在各大媒体持续发酵,使得不少在美华人也纷纷开始关注在美国如果遇到危险情况的公民自卫权利。

城堡法(Castle Law)

“城堡法”(Castle Law/Castle Doctrine)(又译为“堡垒原则”或“居所防御法” defense of habitation law)。赋予公民在特定情况下,被侵犯人可以对于入侵其宅邸(在某些州,也可以是机动车或工作场所等合法占用的空间)的进犯者使用武力,甚至是致命武力,进行防范和对抗的权力,而对于所造成的后果免于法律责任且不被起诉。

“城堡法”的限度是,只能在“城堡”范围内使用枪械,一般指住房,少数会扩展到院子、独立车库或自用车,乃至合法使用的工作场所,暂住场所等。然而,如果入侵者上门看见您掏枪,扭头跑出去了,这时候还开枪袭击他,就是攻击行为(已经超过必要自卫的限度)。

不退让法(Stand your ground Law)

美国现在大多数州都有某种形式的“不退让法”(Stand your ground Law),这是一条公民自卫法。根据这项法律,也就是,如果别人侵害您或对您有非正义行为,而公共权力又不能予以您应有的保护,那么您就有权利进行反抗,保卫自己的权利,尤其是人身安全的权利,这种情况下杀人被认为是自卫。

根据规定,如果一个人在某些情况下被受到攻击时,使用致命的武力,“自我防卫”或“坚守阵地”,法律对使用致命武力的人将免除刑事指控,免于法律控诉、攻击、拘留、逮捕和民事诉讼。不退让法可以看成是城堡法的外延。按照这一法律,在城堡以外的地方,包括合法停留的公共场所,当一个人面对侵害时,他也可以不作退让,进行自卫。不退让自卫必须是当事人在有合理理由,认为自己受到生命威胁时,才可以动用致命暴力。但是,理由的合理性往往并不容易证明,因此有过争议。

“城堡法”和“不退让法”

在美国,虽然有“城堡法”和“不退让法”,但并不鼓励公民在法律程序之外自行使用暴力。因为公民暴力的后果非常严重。

以加州为例,现有的一些法律条款确实限制检察部门对开枪自卫者进行刑责追究。但是,民事部分还是不能覆盖。也就是说,公民如果自卫杀死了他人,虽然可以不坐牢,但死者家属仍然可以与其打死人的赔偿官司,官司无论是赢是输,或是和解,都足以让一般人倾家荡产。美国警方对市民的告诫一贯是:如果有人抢劫您,请不要与他缠斗,要相信法治的正义性和力量,社会需要的不是公民斗士,而是法庭上的证人。任何自卫杀人的理由都不能推翻禁止杀人的法律和规则。

(本文由郑博仁律师事务所提供)

责任编辑:何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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