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母案人案 律师:司法腐败已病入膏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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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3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泓博报导)近日,发生在山东的“辱母杀人案”持续发酵。逾百万网民直斥法官荒唐,警方失职对命案有助推作用。有网民说,在这样的国家,警察到底在保卫谁?有律师在接受大纪元采访时指出,事件意味着司法腐败已病入膏肓。

山东22岁青年于欢,因不堪忍受追债者侮辱母亲,而警方到场不作为,情绪失控之下持刀怒捅追债者,造成1死3伤,被判处无期徒刑。事件经媒体报导后,引发群情汹涌。

有网民说,当母亲受到侮辱,警察不管的情况下,儿子都不能正当防卫。在这样的国家,警察到底在保卫谁?连母亲都不能守护的国家,这些警察的存在价值是什么?

还有网民说,请问聊城法官,如果换做是你的母亲,你会不会镇定自若?当你的妈妈受侮辱时,你心里不流血吗?

还有网民说,这是对人格极度的侮辱,尤其是当着儿子,如此的羞辱母亲。这是对人性的践踏。而且已经多次动手打人了,但恰恰是警方到场后,有意或无意的不作为,抽身就走。才使当事人对法律的绝望,转而只能自己保护自己,是一个人就不能等死或再继续被羞辱吧。

律师殷清利认为,在催债人对于欢和母亲逼迫升级时,于欢看到警察要离开时心理崩溃的情况下,于欢行为属正当防卫,如果正当防卫不能成立,就属于防卫过当。这主要是双方实力的对比,加上对方手段的升级,从限制人身自由到侮辱、殴打,而且侮辱程度令人发指。

殷清利指出,一审忽略了三个问题,一是于欢有自首情节;二是受害人有涉黑案在侦办;三是所谓受害人在受伤后,自行驾车跑很远的医院救治,耽误了救治时间。而且受害人结论认定是失血性休克死亡,这与没有就近医治,自行驾车救治有很大关系。

山东维权律师李向阳对大纪元记者说,按网上报导的案情看,对于欢判无期显然是不合理不合法的。充其量是防卫过当,不可能是故意杀人。警察到场不管是违法违纪的,应受到处理。这也应成为减轻于欢处罚的一个因素。

目前,黑社会放高利贷在全国很普遍,他们往往有官方背景。李向阳认为,掌握公检法大权的人,大多数已经腐败到了骨子里,病入膏肓,让他们行使公平公正的司法权是不可能的,这就是中国大陆的现状。

山东大学退休教授孙文广说,司法不公!对于欢深表同情。没有司法独立,全由共产党控制,必然产生冤假错案。

2016年3月,在美国发生过一起儿子为保护母亲而枪杀母亲的男友的事件。

当时,16岁的男孩Bailey Doggett与母亲在家,母亲37岁的男友John Conroy Jr.(没有武器)进来后与母亲发生激烈争执,一拳将这位母亲击倒在地。Bailey回房取枪,连发五枪,击毙Conroy。Beiley被控二级谋杀。但今年3月陪审团判决无罪、当庭释放。理由是开枪是为了保护母亲的行为。

有评论认为,可见辱母案凸显出缺乏陪审团这类制度的劣势。中国人都会说一句话,“凡制法度必因人情”。可是这句话怎么落实?它需要一个制度,以及一群加持这个制度的人。指望法官尽量考虑民情、人情,总是不够的。需要民情的载体本身参与其中。#

责任编辑:李沐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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