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顿拟修订驱逐房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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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5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曾为一综合报导)由波士顿市长华殊(Martin Walsh)提议的修订房东驱逐房客手续的议案,正在波士顿市议会讨论。这个议案可能会令许多房东烦心。

在波士顿市内有67%的人是租房居住,这令该城市成了租客和房东为了各自权益而进行抗争的战场。

波士顿一套一居室公寓的平均房租超过2000美元,这也是近五年来房价节节攀昇的后果。租户权益组织说,如果房东只是想要提高租金而更换租客,那么低收入的租房者就会被驱逐出去,这种“无过错”的驱逐在波士顿是合法的。虽然这个城市坚持如果房东要驱逐租客,必须有很好的理由,但是没有法律条文规定什么是很好的理由。公益组织“城市生活”的工作人员瑞米(Ronel Remy)表示,“我们城市正在面临租客被大量驱逐出来的情况。我们见到很多人无家可归。我们见到社区正在被推到一边去。”

驱逐房客规则即将改变

波士顿市长华殊同意这些民间团体的意见,一项“正当理由”条例摆在波士顿市议会上,它列出了驱逐租客的条件如下:

‧无过错驱逐租户是违法的;

‧房东驱逐租户时需要通知市政府;

‧租户面临被驱逐时,市政府要联系他们,告知他们的权利,让他们与当地非营利组织联系。

变相房租控制?

小物业所有者协会主席斯科拉明(Skip Schloming)说,该法令是控制租金的另一种形式,他说,“如果颁布这一法令,给租客发送涨房租通知或驱逐租客通知,就会导致租客抗争,那么你就不会去发这类通知。这是房租冻结。”在1994年,他和小物业所有者协会率先发起了全民公投,在全州范围内成功地禁止施行租金冻结。他表示,这一措施将增加房东经济上的负担,房东将无法更换租客,也无法根据市场需求提高租金。

“正当理由”条例的支持者们表示,房东不能仅仅以利润为名而把租客赶出家门。瑞米说,“一旦这些人无家可归,他们去哪里?他们是如何生活的?他们吃什么?我们有责任去设身处地地为他们想想。”

双方都认为政府需要有新的措施来应对整体的住房危机,该条例目前仍在议会讨论,投票日期尚未确定。

麻州的驱逐房客规则

在租房合同结束后,房东如果想要驱逐居住在私有并且不是补贴住房之房客的话,在麻州现行法律上是允许的。这就意味着在市场上租房的房客们在租约到期后,或者没有租约的任何时刻,没有任何理由就可以被驱赶出去。

波士顿市长华殊的提议是要改变这种无理由逐客的状况,但也考虑到了房东们的正当权益。如果有以下情况发生,房东是可以驱逐房客的:房客不交房租;违反租赁条款;造成滋扰或财产损失;违法使用住房;不续约租房合同;不允许房东修缮房子;如果房东想要自己居住使用房子或给其直系亲属使用。◇

责任编辑: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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