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陆资投资台股 证交所要求落实身份登记

人气: 250
【字号】    
   标签: tags: , , ,

【大纪元2017年09月20日讯】陆资违法涉入大同炒股案,台湾证券交易所今天修正外资申请身份登记表声明事项,汇入投资台股及期货交易的资金不可是不合规定的合格机构投资者(QDII)。

证交所表示,依大陆地区投资人来台从事证券投资及期货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仅大陆地区证券、银行及保险主管机关核准合格机构投资者(QDII)得投资有价证券。

为提醒外资投资有价证券应遵守相关法规,避免因误解或不熟悉而违反规定,证交所修正外资申请身份登记表声明事项,增列申请人客户(实质投资有价证券者)拟汇入投资有价证券或从事期货交易的资金非来自台湾或大陆地区,且申请人或其客户(实质投资有价证券者)不得为大陆地区人民、法人、团体、其他机构或其于第三地区投资的公司。

此外,香港及澳门申请人符合香港澳门关系条例第4条规定者,应检附符合规定的证明文件,准用外国人或华侨回国投资及结汇相关规定。

证交所强调,若外资申请人或其客户有不符前述事项者,须于公告后6个月内将持有的有价证券处分完毕;且外资须落实KYC(Know your customer)作业与确切遵守相关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交易管理法令。(转自中央社)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