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法律文书 四公安机关成“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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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1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王剑宇综合报导)近日,中共四家公安机关名列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分别是河南省巩义市公安局、郏县公安局,山西省大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它们都“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陆媒记者发现,这四家公安机关成为“老赖”的案件并不复杂。有的是拒绝给协警发放伤残补助金,有的是拒绝为协警履职时撞人担责任,还有的则是拖欠各种工程款。

颇具讽刺的是,据中共新华社2017年2月报导,“老赖”巩义市公安局,与巩义市法院建立联动机制,通过110抓“老赖”。而“老赖”郏县公安局,据陆媒去年报导,其副局长仝国彬大谈“我们已将冲击拒执犯罪纳入绩效考评实施细则,这对于加大打击力度、提高公安干警办案积极性有着重要意义”。

除上述四公安机关外,今年1月9日,媒体还报导白银市公安局铜城分局未履行法院判决(曝光后已于11日通过电视台向当事人道歉)。而拖欠一家公司128万多元工程款的河南省安阳市公安局,也曾因不履行仲裁裁决,2016年被安阳市北关区法院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被罚款50万元。媒体称,一个市公安局竟被法院列入失信“黑名单”,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陆媒澎湃刊发文章称,公安机关不是普通的行政机关,它们担负着重要的司法职能。本来该去处罚“老赖”的公安机关,自己当了老赖,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这就不仅是协警和工程款的问题。

陆媒“搜狐”刊发评论文章,称“公安机关带头当老赖,应严肃问责‘一把手’”,仅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进行惩戒,比如限制坐飞机乘高铁等,这点惩戒手段的问责力度,实在太小了。

亦有评论指出,从最近几年的司法实践看,失信老赖被拘留的不在少数,失信企业法人代表被拘留的新闻也不时见诸媒体。但是,至今还没有一个行政机关负责人因为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而被拘留过。对付公安机关和政府“老赖”,各方呼吁千遍,为什么不也依法拘留其主要负责人呢?

海外时事评论员颜丹则指出,包括公安机关在内的中共各级政府当“老赖”,“不仅是信用问题”。这类很明显已然涉及到贪腐行为的案件被法院仅以“失信”的名义来处置,搜刮民脂民膏、贪赃枉法的政府仅以“老赖”的姿态出现在公共的视野中,这正是中共无官不贪且贪腐无处不在、屡禁不止的根源所在。

资料显示,2013年中共最高法院在开通“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此平台可查询全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

据陆媒2016年报导,该平台数据显示,大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各级政府约有470个左右,这些政府被法院认定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大多因民事或与当地企业的经济纠纷等问题被列入名单。但政府“老赖”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2017年3月,陆媒曾报导江西奉新县政府被纳入老赖名单,法院裁定书显示,冻结、扣划奉新县政府在银行的存款3.2亿元或扣留、提取相同价值的收入。

中共各级政府成“老赖”由来已久。大纪元2004年刊发报导:目前中国乡镇政府的债款在2200亿元左右,中国有乡镇5万个,平均每个乡镇负债400余万元,有的无力偿还当“老赖”。#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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