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国雄抢文件案官裁控罪不适用 议员冀政府勿再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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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3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蔡雯文香港报导)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早前被控违反《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17(c)条的藐视罪,法庭前日裁定有关条文不适用于立法会议员。有民主派议员对法庭裁决表示欢迎,希望政府一方不再上诉。

民主党议员尹兆坚昨回应称,对梁国雄得直表示欢迎。他认同裁判官所言,该条文适用于限制公众在议会内的言行,但不适用于立法会议员。又认为判决影响深远,希望政府一方不再上诉。“希望律政司别再赶尽杀绝,让议会重回秩序。不要行政机关借助律政司透过法律插手,从而进一步压制议会议事空间。”

他又指,梁国雄在事发后已即时受到委员会主席麦美娟的惩处,被逐出议事厅,虽然取走文件或有不礼貌,但梁已交还予局方,整个议会亦重回秩序。他看不到为何政府要控告梁国雄藐视罪,若罪成,则以后在议会内政见不同,都有机会因借口滥权下被踢走,“如已多次发生的主席不按议事规则常态判决,而我们有同事抗议。当我们抗议期间,说不了几秒主席就要赶人走,同事如不服从判决已犯藐视罪,若用他们的逻辑,这明显超出了法例制订时的目的和常理。”◇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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