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受贿滥权等三项罪 乌兰察布厅官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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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7月12日讯】中共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政协前主席、党组书记常永福(正厅级)日前出庭受审,其被指控受贿逾700万元,滥用职权导致国有资产损失5000余万元,并有2400余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据“内蒙古检察”微信公众号7月10日消息,当日常永福案在鄂尔多斯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检方指控,常永福利用担任兴和县委书记、乌兰察布市常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市长、政协主席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700余万元;其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有2400余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在履行职权过程中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5000余万元。

现年63岁的常永福2004年4月至2013年1月任乌兰察布市委常委,期间先后兼任市委秘书长3年多,副市长或常务副市长共年5年;2013年1月调任乌兰察布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至2017年1月退休;2018年7月被查。

同年10月,常永福被“双开”,通报指其以权谋私、贪得无厌,退休后仍收受他人钱财;利用职权为亲属承揽工程、违规收受礼金、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权侵占他人财物等。

乌兰察布是内蒙古的腐败重灾区。2015年以来,除了常永福,曾在乌兰察布任职的落马厅官至少还有9名,包括市政协前副主席付涌泉,市委原副书记刘忠诚,市人大常委会前副主任、市政协原副主席赵向红,市委前常委、集宁区委书记杨国文,市委前书记王学丰,前市长陶淑菊,市政协原副主席肖万寿,前副市长薛培明和原副市长赵锦等。他们大多与常永福有多年的交集。

其中,王学丰已于2018年1月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同年2月,陶淑菊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内蒙古是中共江派前常委刘云山的发迹地,其在当地拥有庞大的关系网。中共十八大以来,内蒙古官场被持续清洗,至今已有内蒙古统战部前部长王素毅、内蒙古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等7名省部级官员,以及60多名厅官落马。而王素毅、陶淑菊等官员被指与刘云山有关联。#

责任编辑:庄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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