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泽西

一场美国历史上罕见的民事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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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6日讯】专题三,被告律师要求将案子转到联邦法院去审理

在上一期的专题栏目中,我们向读者报导了原定于9月23日法轮功学员诉告和的听证会被取消的消息。

为了了解听证会被取消的原因,我们与原告取得了联系,并得知消息﹕9月23日的听证会之所以被取消,是因为被告律师要求将案子转到联邦法院去审理而造成的。据原告透露,8月份,原告新聘请的律师萨姆收到了被告的律师弗劳叶 艾泊莱姆斯(Floyd Abrams)和的律师大威 A 斯皋茨(David A. Schulz)的通知,要求把本案转到联邦法院去审理。他们的理由是﹕原告起诉书修正本中,指控被告行为涉及到联邦法律98。42U.S.C.1985 (3)节规定,应属联邦法院审理权限范围。

这么看来,原告的起诉书修正本,使案情进展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那么萨姆律师到底在起诉书修正本中作了什么修改而促使被告律师在战略上要作如此大的调整﹖而被告律师要求将案子转移的真正目的又是什么﹖这样的案子转移,是对被告有利还是对原告有利﹖虽然我们暂时还无法对这些问题做出解答,但我们现在已经知道,原告律师萨姆并没有拒绝被告律师的要求,因此,只要联邦法院同意审理此案,那么这个案子将由州最高法院转到联邦法院。

我们从双方律师目前的反应来看,似乎双方都认为此案转到联邦法院对自己有利,这无疑给已经颇为复杂的案子又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然而,我们认为无论这一转移对哪一方有利,从案子转到联邦法院这一角度来讲,毫无疑问是使本案变得更为引人注目,同时也将产生更重大的影响和深远的意义。 ◇ 怡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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