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远华案受贿百万 原陕西安全厅长监15年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3月24日讯】厦门远华走私案余波未了,日前又有一名高官沦为阶下囚。原陕西安全厅厅长张永辉因涉嫌受贿百万港币,批出包括赖昌星在内的五十八张单程证,最近被西安中级法院判监十五年。
“蔡昌星”即赖昌星
据东方日报3月24日报道﹐ 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张永辉在一九九?年十二月到一九九三年三月,要求下属王炜模仿领导签字、私盖公章等手段,为香港商人吴博办理了包括后来的厦门走私集团头目赖昌星一家五口在内的五十八人赴港单程证,其中一张名为“蔡昌星”的,就是赖昌星。吴博先后数次给张、王等人行贿以示酬谢,张永辉先后收受贿赂港币九十五万元,人民币五万元。
西安市中院认为张永辉利用职务便利,违法为他人办理出境手续,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最近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宣判后,张永辉不服,已于日前上诉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据了解,张永辉出生于福建惠安农民家庭。曾在西北大学和当时的西安政法学院学习法律。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陕西省公安厅工作,一九八五年任陕西公安厅副厅长,一九九四年任陕西国家安全厅厅长,一九九八年退休后被聘为国家安全部咨询员。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文章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