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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0日讯】对于现年55岁的高佩义来说﹐从一名乡村木匠成长为经济学博士﹐是他人生的第一次飞跃﹐而从一名经济学博士被聘任为山东胶州市城市信用合作社主任﹐则实现了他人生的又一次重大转折。但是﹐前不久﹐这个被胶州市作为重要人才引进的高级知识分子因犯商业受贿罪﹑挪用资金罪﹑非法出具资信证明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由此在坚持什么样的用人标准问题上引起人们的深思。
北京晨报4月10日报道﹐据法院审理查明﹐高佩义自1995年9月至1997年4月在担任胶州市城市信用合作社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索贿542﹒4万元﹔挪用银行资金9000万元﹔违法发放贷款2﹒5亿元﹐给国家造成2﹒3亿元的特别重大损失﹔非法出具金融票证﹐致使3000万元无法追回。
青岛市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说﹐与一般人员犯罪不同﹐高佩义对我国金融法规极为精通﹐他高息揽存﹑违规放贷﹑开空存单骗取国家资金﹐轻而易举地钻了法律的空子。另一方面﹐博士毕业后已经43岁的高佩义野心很大﹐张口闭口“我的事业”﹑“我的理想”﹐以此作为自己犯罪的“遮羞布”。
山东省检察机关办案人员接受采访时说﹐高学历犯罪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的犯罪趋势﹐这种犯罪在金融﹑信息以及其他高科技领域发案率比较高。他们的罪行往往容易被出色的才华所掩盖﹐具有更大的隐蔽性﹐犯罪手段更加高明。因为许多人身居要职﹐后果也更加严重。
高学历犯罪屡屡得手﹐让我们不得不慎重考虑选人用人的标准问题。许多基层干部认为﹐有德无才不可用﹐有才无德更可怕。无论什么时候﹐仍然必须坚持“德﹑能﹑勤﹑绩”全面考核的用人标准﹐因岗因事用人﹐坚决抵制选人用人方面华而不实的“高消费”之风。(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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