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典故

【典故新解】食指大动:一顿鼋宴 枉送君臣性命

春秋中期 宽儿鼎。(公有领域)

春秋时期,郑灵公姬夷继位的第一年,楚国人进献了一只巨鼋。郑灵公很高兴,打算开鼋宴,与大臣们分享鲜美、大补的鼋肉羹。

这天,郑国的两位贵戚——子公和子家去朝见郑灵公。路上,子公的食指突然自己动起来,他让子家看他抖动的食指,说:“美味当前,我的食指就会自己动起来。我在晋国吃石鱼、在楚国吃天鹅肉还有吃合欢橘之前,都是食指大动。今天入宫必有口福。”

刚一进宫,就听说国君要宴请群臣吃鼋肉羹,子公和子家相视一笑。郑灵公好奇地询问两人,子家把路上发生的事情告诉了郑灵公。郑灵公笑了笑,没作声。

鼋,为鳖科动物的一种,其肉可食用、可入药,古人视之为难得的美食。(Dementia/CC BY-SA 2.0)

不一会儿,鼋肉羹上桌了,在场的每位大臣都分到了一份,唯独没有子公的。先前说满话的子公非常窘迫,又看着众人大快朵颐,终于忍耐不住,快步走到煮鼋的鼎前,伸手指在里面蘸了些汤汁,放到嘴里尝了一下,也不理会郑灵公,转身就离开了。

郑灵公大怒,欲杀子公。灵公为何如此恼怒?因为鼎在先秦是权力的象征,未经君王允许拿取鼎中之物,就是对君王权力的藐视、挑战。“染指”一词就是从这儿来的,现在的人们用这个词来比喻牟取不应得的利益。

回家之后,子公也想到自己冲动之下犯了死罪,于是找到子家密谋杀死郑灵公。子家不答应,说:“就是牲畜老了,也不能轻易杀掉,何况国君呢。”子公立刻变脸,说要诬陷子家,子家非常害怕,就答应不干涉子公的行动,并为他保守秘密。

这年秋天,郑灵公在郊外秋祭,子公率家丁夜闯灵公住所 ,用土袋压死灵公,谎称他“中魔暴死”。随后,子公、子家推举郑襄公即位。子家身为执政大臣,知情不报,纵容弑君的罪行,也被孔子以弑君者的罪名记载在《春秋》一书中。

几年后,楚国以“何故弑君”之名讨伐郑国。郑国追究子公的罪行,杀了子公并暴其尸于朝;用刀砍子家的棺木,流放他的族人;表示愿与楚结盟。楚军于是退兵。

春秋时代各国位置图。(玖巧仔/Wikimedia Commons)

祸从口出,此话不虚。子公喜欢卖弄食指抖动、预知美食的小功能,把话说满,激发出郑灵公的恶作剧。他又爱面子、好冲动,又架不住舌尖上的诱惑,铤而走险“染指”国君鼎中的美味,种下祸根。

郑灵公请大臣共享美味,本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可他偏偏又当场捉弄大臣,弄得人家下不来台。而这位大臣,恰恰又是一位开不起玩笑的人,为了一块鼋肉,搞得“君不君、臣不臣”的,以至于两人双双因此丢了性命。

郑灵公的玩笑,给郑国带来了一定的动乱,但没有造成实质的损害。因此,郑灵公死后的谥号是“灵”,意思就是乱而不损。

食指大动、一饱口福是好事;但是放纵它,也许会带来意外的伤害。@*#

责任编辑:李婧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