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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累犯三振条款 无助减少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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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5月5日讯】据中央社记者张铭坤台北五日电,犯罪被关,关完又犯罪的累犯让司法机关很头痛,法务部研拟送立法院审议的刑法修正草案采取“三振条款”对付累犯,重刑犯出狱后再犯重罪被关,第二次出狱后再犯重罪就“三振”,本刑要加重一倍。但多位学者今天在立法院一场公听会都表示反对,指无助于减少犯罪。

立法院司法委员会今天举行公听会,邀请学者专家讨论法务部版本的刑法修正草案涉及的多项争议。

法务部刑法修正草案采取“三振条款”对付累犯,犯最轻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罪的重刑犯出狱后再犯五年以上徒刑的重罪,视为特别累犯,加重本刑到二分之一,第二次出狱后再犯五年以上徒刑重罪就“三振”,本刑要加重一倍。

法务部在说明中指出,犯罪学研究发现,重大刑案犯罪易有累犯倾向,矫正不易,一般累犯加重量刑的规定没有显着的威吓作用,难以达成防卫社会的需求,因此采取美国“三振法案”的精神,对重罪累犯采取特别加重的制度。

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黄荣坚表示,实证上没有可靠的数据可以支持加重刑罚就可以解决累犯问题的想法,立法对累犯加重刑罚,只是变成探试刑罚效用的试剂。

中正大学法律系教授柯耀程表示,“三振出局”是为处罚而处罚,是推卸责任的作法,不但无法防治犯罪,而是将刑法导向酷刑的恐怖阶段,三振出局法是最劣质的法律、错误的法案。

台湾刑法学会执行秘书靳宗立表示,累犯再犯,可能是因为监狱未落实教化与矫正或出狱后更生保护没有落实,一味加重刑罚不思解决之道,是推卸国家、社会的责任。(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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