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扮幽灵 骗婚诈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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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萧夙眉╱大里报导〕中国女子骗婚、骗聘金!台中县男子陈兆伸三年前和中国辽宁姑娘“秦芳”结婚,陈某替妻子入户籍后,她竟失去联络,也未入境台湾,经调查,“秦芳”为人头,非陈某娶的女子,陈兆伸已向法院诉请离婚,指控对方以结婚骗取聘金,也希望能为自己想再结婚解套。

三十八岁的陈兆伸是在民国九十年,透过在中国工作的友人牵线,到中国相亲,且认识“六年级”的秦芳,两人情投意合,认识不到一星期,随即向中国的结婚登记处登记。

陈兆伸说,为了娶“秦芳”,至少给她超过一万元人民币,当聘金、生活费。返台后,也随即申办中国配偶来台手续,先向海基会办理文书验证,再至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配偶栏多了“秦芳”,不料,当他向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申办中国配偶来台探亲手续后,将文书寄给中国的“秦芳”,对方却无音讯。

陈兆伸苦苦等不到远在中国的秦芳来电,越想越不对,再打电话联系,但接听者却强调“我不是秦芳,你错了”。

陈兆伸惊觉有异,于是透过在中国的朋友,至辽宁省找“秦芳”,不料,人找到了,却和陈兆伸结婚照里的女子长得不一样。

正牌“秦芳”宣称不知道为何别人有她的资料,此时,陈兆伸确认自己被“假秦芳”所骗,并指对方根本没意思结婚,仅是要他的聘金。

陈兆伸对此桩婚姻感到失望,在历经一段感情创伤后,陈兆伸交了台湾女友,两人论及婚嫁,可是陈兆伸配偶栏的“秦芳”找不到人,无法办离婚。

陈兆伸去年向台中地院诉请离婚,持秦芳未入境台湾证明书、大里市立德里长叶清秀开立“秦芳未在户籍地居住”证明等,却碍于两岸海基会、海协会文书送达等手续,迄今无法离婚,他懊恼的说,下次不敢再碰中国女子了,不仅被骗钱,还惹来现任女友不开心。

一名黄姓中介业者则建议,骗婚事件层出不穷,有意娶外籍新娘、中国新娘的男士们,首要之务是慎选中介公司,以免婚姻出问题,找不到人讨回公道。

另中介业者不讳言,部分不肖媒人勾结他国媒人,从中剥削台湾人的钱,尤其,中国不同省份,彼此资料不流通,难以确定人民资料真伪,因此,不少台湾男子遭持假证件者骗婚,以为娶到美娇娘,怎料对方要的是聘金,不是婚姻。

中介业者提醒,中国女子名字换来换去,若对岸审查机关“放水”,难保女子在不同阶段,以不同身份和台湾人结婚,因此,他建议,相亲之际,最好采高标准审查对方身份,实际到对方家中走一趟,从中厘清单纯骗钱、还是愿意来台履行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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