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法律常识】谈法律咨询

台湾执业律师 陈惠如

人气 44
标签:

这次要和大家一起来谈谈的是更实用的法律常识,就是问法律问题的管道。或许大家曾遇到过这样一个困难,虽然求人不如求己,但有些法律毕竟还是蛮专业的,既便自己平时也懂得一些法律小常识,但是毕竟不全面,而且如果要自己去翻书找规定,有些法条也写得真是蛮艰涩的,那这个时候要怎么办?

如果有亲朋好友刚好是律师、法官或是法侓系学生、教授的,多数人大概会不作二想地,直接把这些疑问向他们提出。那如果没有认识这些人,或是不想麻烦亲友,或是不想惊动邻朋的,那要怎么办?以下就介绍台湾常见的几种法律咨询管道:

第一种就是直接找律师咨询。不过一提到找律师咨询,大家心里头是不是会立刻闪过一个念头:“咨询费!”咨询费会收多少?真是听过许多传说。其实关于这点,原则上各地律师公会应该都会订有上限,例如:台北律师公会章程规定的就是:“讨论案情每小时最高新台币陆仟元;但案情特殊者,得酌增至新台币壹万元。”各地律师公会规定的上限金额都差不多少,大约新台币伍仟元至陆仟元。

话虽如此,其实也不会真的问律师一个小时法律问题就要收伍、陆仟元,这只是上限而已,所以说,若是有问题想向找律师咨询,建议不妨先连络一下,询问咨询费的收取方式,可以接受的话再去拜访,否则如果反而因为咨询费又另外引起纷争,那真是不好了。

另外一种(其实是许多种)是属于免费的法律扶助。在台湾可以获得免费法律咨询的管道相当的多。例如:各县市政府或乡镇市公所,律师公会,法律扶助基金会,甚至是部分法律系的法律服务社等等,这些机构或单位都会在特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有免费法律咨询。在台湾,这些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的机构或单位其实相当的多,只要有需要,确认好服务的时间地点,然后把和问题相关的卷证资料带到现场去即可。

由于免费法律扶助的管道很多,时常遇到过有些“货比三家”的人,这有点和看病要寻求所谓“第二意见”(Second Opinion)很相似,其实个人觉得这倒也无可厚非,毕竟是攸关自身权利的大事,多方寻求建议总是好的。不过,仍然要提醒大家的是,仍要珍惜这样的资源,多把机会让给其他人。

还有,如果案情的事证是一致的话,即使问不同的人,大部分的案情结论应该差异不大,因为法律的规定是一样的。但是如果问了不同的人,却得出了不同的结论,其实有时候是往往是因为我们问题的观点或方法变了,或是提供的资料不完全等等而造成的,这些变化和差异其实会影响判断结论,但我们却在无意中忽略了,如果当时提出的事证是一致的话,结论应该就会相同的。

因此要提醒大家,如果遇到这种情形的话,不妨当场就把疑问提出来,或许一经解释也可以避免误会。当然,即便依法律推断结论相同,但同样事情仍可以有不同的处理态度和方法,结果也可能不同,所以无论如何还是建议大家,遇到事情要用最大的诚意和善心去处理看待,这样事实才真的可以圆满解决。@*(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董克文律师谈法律(79)美国房东难为
董克文律师谈法律(80)
董克文律师谈法律(82)惩罚性赔偿
研讨:中共崩盘在即 新中国将来临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