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戈、曾宁:我们设想的“中国人权”改革

火戈、曾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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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31日讯】据可靠资讯,“中国人权”经历上一次风波之后,将于不久的2006年1月初,准备着手作如下“改革”(准确说应称为”安排”):原任主席刘青“体面”地离去(不管叫做“退休”也好,“辞职”也罢,总之是走人了),但以高薪聘请的谭竞嫦(现任执行部主任)为主干的刘青原班人马,仍基本上不变动。同时,现有规章亦可能作相应文字上改动,等等。若这样,会让世人感到很遗憾,因为,这分明是一种“换汤不换药”的“改革”!

如果,以.伯.老为主持的美国籍理事们,觉得自己实力在握,不管玩弄什么一套在外人看来傻透的招术,亦都能稳坐钓鱼台。若如此,他们又将犯下第2次本质性的错误。这将使“中国人权”失掉峰回路转的真诚改革的机会。而一切自作聪明的假改革举措,最终都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除此,再不会有第2种结果。

那么,怎样才是真正的改革呢?对此,我们作了基本设想,现扼要地提出来,供大家参照与讨论。若有不对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1、如果,真心实意地改革“中国人权”,就应当首先在人事安排上,做出挽留(请回)原先提出辞职的理事们。因为,中国多年来的人权民主运动实践证明,这些人基本上都是中国的良心体现者。若排除了这些中国良心,“中国人权”组织等于丢失了自己的灵魂!那么,它将不再是原初充满正气的“中国人权”了。因而,它亦不再那么名实相符!它的公信度,亦必将随着大大降低!

即使不论是非地退一步说,一个组织内部相互容纳自己的反对派,让组织多元性地存在,正是一个健康化组织的体现。更何况这些理事们,原本是因反腐败遭算计而猛醒,并且不愿再充当”暮捐花瓶”而愤愤表达抗议,才提出辞职的。

2、其次,新任“中国人权”主席(这个职务名称的”官本位”气味大浓,应考虑改一下)应由理事会成员中以差额选举产生。而决然不可再闹出那种令世人笑掉大牙的丑闻一一由前任主席物色人选,然后放置办公室“培养”(若干年)出来。同时,其他工作人员如执行部主任等事务官,由工作人员范围或更广泛范围内竞标产生,再经理事会批准聘用。而解职、解聘等,同样按照非营利组织既定民主程序进行。

3、“中国人权”本是中国人自发组织起来的中国的人权组织,而不是国际性组织。所以,其总部在今后条件成熟时要搬回国内,其主要负责人亦应由中国人担任。但在当前情形下,国际人士可以适当担任某些职务,却决然不应发生喧宾夺主与仗势欺人的现象。这些,也应当设计有效的制度,予以确切保障。

4、其他组织制度设计,亦均应按合理分权、有效监督、明确分工负责等原则为准绳,才可杜绝腐败因素的侵蚀,从而使组织健康存在与开展。这里,关键在于文明制度的基本完善与组织成员素质基本优良。离此,一切无从谈起。

可能有人对此提出质疑:上述改革内容虽然黑白分明、是非清楚,但肯定不合伯老等美国人的心意。因而,好归好,却行不通……。或者,他们若因此而离去,致使“中国人权”断了财政来源,最终像其他海外民运组织一样穷困不堪,而难有作为了。

对于这类质疑,我们不与认同。因为它的结论必然是:还是来一场“丢车保帅”的“换汤不换药”的“改革”为好。因为,这样可以维持财源;有财源才能腰粗气壮……。

我们以为,美国是主持正义的自由民主法治的公民社会,它的富豪精英们多数是具有现代道德涵养的知识份子。例如,比尔.盖茨这样的乐于作公益捐助者的,大有人在。而富有正义感的学者与人士,例如林培瑞先生等,亦不乏其人。所以,只要“中国人权”实行真实的改革,发扬正义、正气,切实地体现出了人权、自由、民主等理性气质与诉求,相信是能够赢得海外各界的广泛同情与支持。并且我们也相信,伯老是富有正义心的聪慧老人,他不大可能儍得一错到底。即便退一万步言,他老人家如果真要离开,亦决然不意味着”天会塌下来”。这里的关键问题在于,中国人权事业的正义性是否得到张扬与“中国人权”组织的公信度如何,以及其他行止能否得当,等等。反之,如果演出一场假改革之后,虽然保住了原有财源,但这对于中国人权事业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这不仅仅没有意义,反而从根本上说,是一种败坏与损害!

(12/30/200514:14)

来源:新世纪(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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