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书】强拆民房,海南省三亚市政府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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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日讯】三亚市政府强行拆除三亚月川村群众的房子已有半年多,还没有作赔偿,请求我们向海南省委书记汪啸风省长卫留成反映情况,帮助解决。我们跟这些群众一样难以直接向海南省的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请你们以你们特有的方式向海南省的有关部门他们的反映情况,帮助这群受欺压的人。以下是我们初步调查的情况和群众的要求。

去年3月4日,三亚市规划局的工作人员到月川村英脂园月川村民的房子上贴公告,公告说:近年来,“一环路延伸段”和“体育中心”用地片区出现了许多未经规划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违章建筑。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四天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逾期不拆除的将强行拆除。 月川村人的集体土地英脂园何时成了“一环路延伸段”和“体育中心”的用地,月川村民无人知道。

为了阻止政府的拆除行动,月川村民从4月6日起,开始到市委、市政上访,连续半个多月。上访规模小的有到十几人,大的有三四百人,有几次是全村上学的小学生停课参加的。

不顾月川村民的强烈反对和全市民众的谴责,迫不及待的三亚市政府终于在5月21日,组织有规划局、城管局、河东区管委、公安、防暴警察、武警战士参加的近五六百人队伍,强行将月川村民林秀文、陈光章、邢卫央、罗先良、罗应超、王国政、王国兴、王后妹、刘有兴、张华、陈清利等30多户村民的57栋民房拆除,被拆房屋面积达12900平米。当晚的三亚电视和5月22日的《三亚晨报》都以《拆除违章建筑建筑第二阶段开始——副标题:没有发生群众阻挠现象》为题报道了这场三亚市政府的政绩。那天天不亮,参与行动的武警战士已将进入英脂园的所有路口围住,群众怎么能够阻挠?

听说有两户群众将三亚市政府和三亚市规划局告到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这场行动终于被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确认为违法行为。[判决书号是:(2004)三亚行初字第35号和(2004)三亚行初字第36号]。我们从法院、三亚市规划局、三亚市政府也证实了这件事。

房子被拆后,月川村民继续到市委、市政府、市人大上访,要求给予赔偿。

迫于种种压力,三亚市政府终于作出处理。三亚市政府是这样处理这件事的:以2003年11月1日为界,之前建的按每平方米450元赔,之后建的一分不赔。获赔的有19户,他们的确认表上规划局做的意见是:同意按8月12日市长协调会议精神处理。三亚市国土局就按规划局的这个意见付赔。群众认为赔偿过低,不接受这个价格,但国土局的人连吓带骗的说:如果你们再不领,过了十月就不给了。19户群众被迫去领了赔款。

按照三亚市政府整治违法违章建筑工作组的拆除方案,拆了英脂园的房屋后,接着就拆月川村88亩里的房子。但是,政府拆了英脂园的房子后就不再继续拆了。现在88亩地的房子获得的补偿是每平方米1050元。三亚市政府以违法建筑的名义强行拆除,后又以拆迁的名目作补偿,而补偿标准是市政府单方面制定的。强行拆除已违反法律,强制拆迁又违反规定。其实,拆除违法建筑只是名义,强占土地才是真的。三亚市政府始终都在违法违规地行政,始终都在赤裸裸的伤害百姓。

其实,在举兵月川村英脂园之前,三亚市政府就已开始了它的拆房战役了,4月6日,强拆三亚迎宾路旁东岸房地产公司与东岸村委会联营的一栋近7000平米的6层楼,拆除队伍由规划、城管、公安干警、防暴警察、武警等部门人员组成,人数达几百,城管人员和武警强行将阻挠的回族妇女从楼里拖走。4月8日,这支队伍又强拆迎宾路旁河东区东岸村4户村民的4栋楼房,一户黎族人家出来阻挠被打重伤住院。被拆户吴光炳将三亚市规划局告到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法院判决确认三亚市规划局的拆除行为违法。

退一万步讲,纵使是这些村民违法建筑,有一万个错,要给他们作处罚,也要给他们说话的机会。但三亚市政府并没有这样做,他们没有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没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是自行拆除。 这几场拆房行动一定也是获得三亚市委同意才开始的。 综观这几件事,我们清楚地感到三亚市市委市、政府是在严重的伤害百姓的权益。他们架空法院、藐视法律,是典型的以党压法、以权压法的行为,是赤裸裸的以党代法、以权代法、党大于法的政治腐败行为。他们的行为损害了执政党在公众中的形象,动摇了执政党的合法地位,三亚市委应负法律责任。

英脂园现在是“三亚市文化体育发展中心”的规划用地,也是三亚“一环路延伸段”的所经之地,有几十亩的稻田和菜地,月川人的房子是建在荒坡上的。现在“一环路延伸路段”工程已经开工。

月川村群众要求解决如下问题:

一,“三亚市文化体育发展中心”是个什么性质的项目?是营利性的还是纯公共设施?是怎么样管理和运作的?建设资金从哪来?如何补偿和安置这里的居民?三亚市政府8月12日市长协调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二,三亚市政府以2003年11月1日为界,之前建的按每平方米450元赔,之后建的一分不赔。三亚市政府是依据什么法律作出这样的处理的?为什么88亩地的居民他们的房子是和英脂园的房子几乎是同时盖的,有些是后来才盖的,却获得每平方米1050元的补偿?

三,行政处罚法第3条说:违反程序的处罚无效。政府的拆除行为是无效的。经诉讼,法院也判决确认政府的拆除行为是违法的。既然政府的拆房行为是无效的和违法的,相应地,我们的房子应该被视为未被拆除的房子并获得合理的补偿。

四,在补偿安置问题解决好之前,“三亚市文化体育发展中心”项目不能开工。
五,希望新年前解决好问题,我们愿配合有关部门解决问题。

六,依照行政处罚法第60条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拆除英脂园民房的行动是由市政府领导的、经市委同意的严重伤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大规模的严重违法行为,我们要求追究市委书记、分管副书记、市长、分管副市长、规划局长的法律责任和党纪责任。

月川群众的态度是:只要解决问题,不要媒体炒作,维护海南和三亚的美好形象。

宪法说违法必究。依法治国,从严治党,是共产党对全国人民的承诺。我们将拭目以待,洗耳恭听。

依法治国万岁!从严治党万岁!法治的中国万岁!

报料人:风华正茂 二00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一, 部分被拆户的联系电话:
张锦秀:0898—-88284606,
林秀文:13876201768
曾秋鸿:0898—-88082555 ,
林德世:13876918677
邓光弟:0898—-88664647 ,
林世琼:13807508448
王后妹:0898—-88149533,
王国兴:13876598766
李少华:13138969333,
崔东华:0898–88106116
罗应超:0898—-88279198,
林家壮:13016277201

二, 三亚市中级法院行政庭电话 0898–88866026

三, 负责拆除的三亚市规划局城监科电话:0898—88252387
事件主办人:徐祥记:13086067955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不代表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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