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杨春光面临当局构陷情况危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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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冯长乐采访报导)曾有着抗暴诗人头衔的空房子诗报创办人杨春光先生最近麻烦不断,6月先是被其工作单位盘锦县文化馆领导逼迫退党,现在又因郑贻春案牵连,被受当局“关照”,据可靠人士透露,诗人目前情况很危急,相关单位正在收罗一切可以致其有罪的证据,准备对其下毒手。

消息认识表示:早在今年2月24日辽宁官方地方党报《营口日报》公开刊出“郑贻春因触犯刑法第105条“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而被捕的消息后,郑贻春好友、著名诗人杨春光为郑贻春一案在网上公开呼吁,联名征签,要求当局无罪释放作家郑贻春,此举引起当地警方对他严密监视与注意。

4月13日诗人居住地的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区公安分局辽河派出所正副所长对杨进行了所谓“戒免谈话”,并以“涉嫌‘扰乱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4条2款项一项之规定”出具“传唤证”传唤了诗人,诗人的妻子蔡冬梅也一同前往,警方审讯并指控诗人在呼吁书中制造谎言惑众扰乱社会秩序。

警方主要指控两点:一是指控诗人曾经说 :“郑被押于张志新监号”,二是指控说 “郑最初是以练法轮功的名义被警方带走的”等均属谎言惑众扰乱社会秩序,因此给诗人一个治安管理口头警告处罚,警告诗人以后必须戒免如此扰乱社会秩序的事情发生。此次讯问笔录和戒免谈话约一个半小时后才放了诗人和其妻子回家。

4月26日诗人及其妻子应郑家兄弟之邀前去营口市中级法院第一刑事审判庭参加听审对郑贻春一案的首次公开审理,听审后夫妇携小儿刚刚回到家中不久,住地派出所两位正副所长就找上门来盘问与警告,警察说:营口警方已把诗人的听审传真发了过来,严重警告诗人以后不要参与郑贻春一案的呼吁,更不要接受境外记者采访,也最好是呆在家里最为安全,如若不然将对诗人严重不利。后来经常有警车停放在诗人住地的居民楼前后“恭候”。

7月21日营口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庭审郑贻春后,法庭对郑有了新的指控,据知情人透露在指控中包括诗人与郑贻春的关系。诗人说:“我们当地公安方面对我反映异常,原来监控我的市公安已换成了当地派出所对其监视居住。 情况很紧急,他们正在准备我的材料。”

诗人曾在致朋友的电子邮件中讲到:“我如果被捕并不可怕,我最担心的是我的老婆和孩子。小儿才两岁,而老婆才25岁,没有工作。我最担心的是老婆和孩子的住处会保不住。

我们原来一直租房住,今年年初我们被房东赶走后,才在一家房地产公司的帮助下,用我的每月1000余元工资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以我妻子的名义用我的工资分期付款15年,总共10万元,每月从我工资里扣除600元,我的每月工资只剩400元,原每月给跟我前妻过的大儿子的生活费与上大学费只得无法再给,可见生活非常拮据,若不是有点稿费,就更无法生活了。如果我一旦被捕判刑就定然被开除公职,工资待遇就会全无,没有工资就无法分期付房款,那就失去了住房。

诗人表示:因此我一旦出事,希望朋友们和笔会及国际社会能帮助我的家庭,使我即使坐牢也能安心不会失去家园。我正在做多种准备,能避免更好,不能避免也只能昂头无畏。”

诗人告诉记者:这些年我是一直在国保支队的监控下的,他们以前经常来我家了解情况。自从我参加了营口市中级法院第一刑事审判庭对郑贻春一案的首次公开审理后就受到派出所的传唤,现在国保支队不来了,改当地派出所监控了。我得到消息说,他们已经开始整理材料了,一旦直接面对面的时候就是采取行动的时候。二次庭审很多事情在直接都奔我来了。因为我替他呼吁特别是参加了第一次的开庭,营口警方象的急眼了似的,警方认为是我使郑贻春走想这条路的。

诗人的朋友蔡先生认为:当局有可能在近期对他下手。一旦进去,依最近重判师涛等人的先例,后果相当严重。(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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