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击赵燕案庭审对比美中媒体(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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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0日讯】(美国之音记者:东方2005年9月19日华盛顿报导)对比新闻节目通过正反对比,中外对比,今昔对比,让听众能够透过一面之词解析新闻,观察时政。今天继续介绍最近引起媒体关注的赵燕在美国纽约州布法罗市联邦法院出庭作证的情况,并对比中外媒体不同侧面和角度的报导。

*事件概述*

一年前,赵燕和朋友一起,到美国和加拿大交界的尼亚加拉大瀑布参观游览,被美国国土安全部的官员错误地认为和一起毒品走私案有关而逮捕。在逮捕过程中,赵燕声称受到国土安全部警察罗兹的殴打等暴力行为。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甚至外长李肇星都出面和美方交涉,要求美方严惩凶手,公正处理此案。中国媒体几乎一边倒地支持赵燕并谴责美国侵犯人权。一时间掀起了一股仇美浪潮。

赵燕本人说:“为了我自己的尊严,为了我们民族的尊严,我要将官司打到底,直至打我的凶手被绳之以法。”

美国政府司法部正式对涉嫌过度使用暴力侵犯赵燕人权的国土安全部海关和边境保护局警官罗兹提出公诉。2005年9月8号,在经过一年多筹备和长达三个星期的法庭审理以及将近五个小时的陪审团评议之后,美国布法罗市的联邦法院宣告被告罗兹无罪,从而结束了这场旷日持久的诉讼。

上次节目谈到了美国政府败诉的几个原因。下面补充一些。

*赵燕重伤之真伪*

罗兹的同事,事发当晚参与过抓捕赵燕等人的女警官麦基昂Cathy Mckeon出庭作证,称她当时看到的赵燕的脸除了两眼的眼皮肿胀之外,没有任何红色和紫色的斑痕,也没有出血。

被告律师在法庭上展示了在中国媒体上被广泛报导的一张赵燕坐轮椅,满脸红肿的照片给女警官麦基昂看,这位女警官说她根本认不出这张照片。她说她当时看到的赵燕的伤情绝对没有这么严重。

*反美舆论和官方干预适得其反?*

中国国内媒体和网络舆论因赵燕事件而掀起的反美情绪以及中国官方对这个事件的高度关心,都可能在一定层面上对美国民意起到了相反的效果。美国司法制度的神圣和公正会使那些由普通市民组成的陪审团成员以成为美国司法制度的一部分而自豪,他们不会屈从于任何政治上,外交上以及国际上的压力。

美联社和布法罗每日新闻在报导这个案子的新闻中,经常会加上一些背景,例如这个案子中国媒体反响强烈,中国存在着反美情绪等等。

另外,中国驻纽约总领馆官员专程到布法罗的联邦法庭旁听审判,并且不断向美国媒体发表要求美方公正审理此案,对赵燕表示支持的讲话。被告律师抓住这点,反复向陪审团暗示中国政府和中国外交部门试图向美国施加压力,干涉美国司法公正。

一些法律专家分析说,在美国,司法不受任何政治压力、外交压力制约的原则,已经深入到每一个美国公民心里。外国政府施压并不会有助于陪审团作出对被告不利的判决。

*为钱还是为正义?*

被告律师还拿赵燕在另一起民事案件中起诉美国政府,并且要求赔偿一千万美元的民事案件大做文章,并且反复攻击赵燕很可能为了金钱而夸大伤情,作假证。

一些分析人士也对民事案件索赔提出的时机表示疑问,认为过早提出索赔一千万美元的要求,使人们对赵燕是为了钱还是为了公正而在法庭上提供证词产生怀疑。

*赵燕方律师强调医生证词*

美国罗斯和里根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罗斯在接受记者专访的时候说,在几十个到庭作证的证人中,两位医生的证词最重要,并将在下一步的民事诉讼中起到关键作用。

罗斯律师说:“根据今天在法庭上作证的两位医生的证词,两位医生的结论是一致的,那就是赵燕脸部的伤并非完全是由于被喷胡椒喷剂所引起的。赵燕脸上的有些挫伤是受到严重击打后造成的。”

各方都不否认赵燕被警察误伤的事实。虽然涉嫌打人的警察没有被判犯有刑事罪行,但是有专家分析说,在下一轮的民事诉讼中,赵燕的律师只需要证实赵燕受到伤害,就有可能得到金钱赔偿。

*孙澜涛谈为何索赔千万*

纽约市罗斯和里根律师事务所的中国部主管孙澜涛向记者介绍了他们为什么为赵燕索赔一千万美元:

“美国宪法有一个规定,各州的法庭不能为某种伤害设立赔偿的上限。如果设立上限,那是违反宪法的。一个人的死亡和伤害(应该得到的赔偿),有可能是没有界限,不能封顶的。律师在保护自己客户利益的时候,当然要尽量的高要。当然,最后能够拿到多少,要由陪审团和法官来根据受伤害的情况来决定。”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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