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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会:单一金融机构持公债比例不宜逾10%

【大纪元12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十二日电)对于是否该限制单一金融机构持有单一公债比例,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委张秀莲表示,希望近期发行的公债,单一金融机构持有不要超过10%比例,但是采道德劝说,因为强制性的话,不符合市场机制。是否要限制持有公债比例,目前尚无定论。

十年期政府债券期货契约自2004年上市后,交易量并不活络,金管会委员李贤源在2004年底起,召集证期局、期交所及柜买中心举行多次“活络公债期货市场会议”。

证期局指出,在研议过程中,市场普遍认为公债券源不足,且流通性不佳是因为期货交易量低的主因之一,因此在今年9月29日召开“健全公债现货及活络市场建议方案”会议,就单一金融机构持有单一公债比例应否管理的问题,征询与会者意见。

张秀莲指出,不管是银行或保险公司,其持有公债,有其资金运用流动性考量,是否限制持有公债的比例,还未有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