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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俊吉:董监酬劳揭露姓名是趋势 再缓一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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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十一日电)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公布修正公开发行公司董监酬劳揭露姓名者采鼓励方式而非强制,外界认为应该揭露姓名。金管会主委施俊吉今天表示,揭露董监酬劳姓名是趋势,“挡不住”,将逐年检讨,请外界再给一两年的时间。

施俊吉今天赴立法院进行“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所属95年1至11月预算执行情形”报告,会后接受媒体访问时,作以上表示。

金管会日前通过“公开发行公司年报应行记载事项准则”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及“公司募集发行有价证券公开说明书应行记载事项准则”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其中公开发行公司董监酬金揭露级距将从5级增为8级,增订须揭露亿元以上酬金人数。至于个别揭露或在级距中揭露姓名者,则采鼓励方式而非强制性。

施俊吉指出,有关董监酬劳的资讯揭露,很多人希望揭露姓名,但工商团体觉得隐私应受到保障,世界各国也有不同的规定,像美国采揭露姓名方式,在台湾是否可以一步到这样地步?现在作法是在级距里揭露有多少人,如自愿揭露级距姓名者,采奖励措施,也就是在资讯揭露评鉴中可加分。

他说,也有配套措施,如揭露董监是否有某些兼差、配车或司机等。

另一方面,他说,金管会也会逐年检讨揭露姓名的部分,对于董监及小股东的权益权衡须不偏不倚。

不过,施俊吉指出,金管会可以再进步一点,揭露董监酬劳姓名是趋势,挡不住,盼外界可再给一两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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