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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監酬勞
【大紀元12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十一日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日前公布修正公開發行公司董監酬勞揭露姓名者採鼓勵方式而非強制,外界認為應該揭露姓名。金管會主委施俊吉今天表示,揭露董監酬勞姓名是趨勢,「擋不住」,將逐年檢討,請外界再給一兩年的時間。
施俊吉今天赴立法院進行「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所屬95年1至11月預算執行情形」報告,會後接受媒體訪問時,作以上表示。
金管會日前通過「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公司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公開發行公司董監酬金揭露級距將從5級增為8級,增訂須揭露億元以上酬金人數。至於個別揭露或在級距中揭露姓名者,則採鼓勵方式而非強制性。
施俊吉指出,有關董監酬勞的資訊揭露,很多人希望揭露姓名,但工商團體覺得隱私應受到保障,世界各國也有不同的規定,像美國採揭露姓名方式,在台灣是否可以一步到這樣地步?現在作法是在級距裡揭露有多少人,如自願揭露級距姓名者,採獎勵措施,也就是在資訊揭露評鑑中可加分。
他說,也有配套措施,如揭露董監是否有某些兼差、配車或司機等。
另一方面,他說,金管會也會逐年檢討揭露姓名的部分,對於董監及小股東的權益權衡須不偏不倚。
不過,施俊吉指出,金管會可以再進步一點,揭露董監酬勞姓名是趨勢,擋不住,盼外界可再給一兩年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