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问答(332)B-2 转 F-2 时不要入境立即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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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日讯】编者按: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大纪元网站与移民律师李维先生合作推出“移民问答”信箱专栏,回答读者有关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动向或在移民申请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李维先生于1991年在佛罗里达州的斯特森大学法学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获得法律学位,从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会员。欢迎读者联系我们:usalife@epochtimes.com。

问题三百三十二:我去年十月持B-2签证入美, 允许逗留至今年四月. 我入境后在十月份内与男友(F-1学生)结婚。现想将身份转成F-2,请问:

1). 在美境内, 签证官是不是会拒绝大部分把B-2转成F-2的申请? 听说签境官会怀疑申请者故意蒙骗美国官员, 以旅游为借口但实质目的是要在美国居留.
2). 我持有香港护照, 曾经在伦敦申请美国B-2签证的时候被拒绝, 最后在香港申请成功. 请问我己被拒了一次, 这次再在美国申请签证, 被拒的机会是否很高?
3). 由于在香港申请美国签证很容易, 像我这样的个案, 你会建议我在美国境内换签证好, 还是回去香港换好呢?
4). 如果在美国申请, 请问除了政府提及的文件以外, 还要准备什么其他资料会增大成功申请的机会? 如果有香港的房产证和财产证明, 是否较容易成功申请?
5).政府文件注明转换签证的时候需要呈送I-94原本, 但我看到很多网上的人都说他们只呈交I-94的影印本, 这真的能行吗?
6). 我现在的B-2签证有效期为十年, 如果我的换证申请被拒绝, 原来的B-2签证是否仍然有效? 如果我在取得转换签证的结果之前离境, 即使其后得到通知申请成功, 但这个F-2是否会因为我的离境被作废, 以后我还是只能拿着B-2进去美国?

解答: 1) 那不一定。申请人可以声称入境就是为了探望男友,没有结婚的打算,但住了5 个月后,原来的计划改变了,双方决定结婚了。你的问题出在你太早结婚了。太早意味着你早就有来美结婚的打算,那么你的B-2 身份就是幌子了。F-2 的申请就有可能会被拒绝。

2) 在美不是申请签证,而是申请转换身份。与过去签证申请过程怎么曲折没有关系。

3) 如果在香港申请F-2 很容易,你可以考虑6个月内离境,到美国领事馆申请F-2签证。

4) 是的,所有财务的证据都有帮助。如果你在美国境内申请转换身份,你要出示你先生有效的F-1身份,你的财力证明文件,来证明你同你先生在美不需要工作而能够养活自己。

5) 附上I-94 复印件即可。

6) 是的。离境后,任何等待着的申请就都是貌7b为被你放弃了。下次来美,还要用B-2 签证,然后再转成 F-2。如要在美申请F-2, 要在你的B-2作废前的一星期前提出申请,在F-2审理过程中,即便审理的时间超过了你的B-2 的有效期,你在美国逗留仍是合法的。但是如果被拒绝,你要立刻离开美国,而这段等待审理逗留的时间并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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