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拟立法保障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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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2日讯】(明报新闻网2007年4月12日报导)卫福局表示,政府现正草拟一套全面的《食物安全法》,逐步规管食用安全风险较高或广受市民关注的食物。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表示,草拟中的《食物安全法》,将逐步规管食用安全风险较高或广受市民关注的食物,并会优先涵盖饲养水产、蔬菜和水果等食物。

发言人指出,由于香港进口的食物种类繁多,食物安全中心在规管食物时,会按食物安全的风险来制定监管措施。

以蔬菜为例,为确保蔬菜的安全,整个出产、运输和分销过程都受到监管。中心也会在进口、批发及零售的层面抽取样本化验。

中心与其他执法部门保持紧密合作,在二○○六年,在文锦渡管制站共检查了超过28 000辆运载蔬菜的车辆,扣查了17辆有问题的车辆,共销毁逾23公吨有问题的蔬菜。

发言人强调,正在草拟中的《食物安全法》,将透过新的规管思维,加强管理整个食物供应链的各个环节,以便更全面地保障进口食物的安全。此外,当局亦鼓励本港蔬菜业界保留销售纪录,协助部门在有需要时追溯来源。

发言人表示,新法例的设计会针对随环境和需要的改变,当局均能以最快捷途径将有需要规管的食物,包括蔬果,尽快纳入监管范畴。

在《食物安全法》生效前,有关部门会先推出自愿注册制度,鼓励业界尽早配合成为注册商,更早适应将来立法后的整体规管机制。

发言人表示,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在本年二月的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上,已公开表明有关法例可于下一个立法年度提交公众讨论,并在汇集各方面的意见后提交立法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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