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宁:没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了

李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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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1日讯】我感到,我们中国人确实比较普遍地缺少人道主义的素质。关于中国古代的酷刑,古代的死刑,甚至包括现代的折磨人的酷刑,有书和文章,网上还有图片,老实说,我简直都不敢看。我受不了!但肯定有不少人爱看这些,不然这些怎么会出来的呢?中国的古书上动辄”夷三族”、某一仗杀多少多少万人……,说得那么轻巧,那么无所谓,真使我震惊!难怪在书上,有人把老百姓称为”蚁民”.我觉得,咱们中国的传统,就是不大看重与珍惜生命的。文革中我就看到,甚至有人以折磨他人作为乐趣。

在我还是个大学生的时候,那还是文革前,曾经有个英雄典型名叫金训华,他是个知识青年,为了抢救集体的木材(木材掉到河里了)而牺牲了。当然,我认为表彰是应当的,但是对于领导们来说,更重要的应当是总结教训,决不能鼓励这样的事!生命重于木材!生命重于设备!没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了。所以应当要求青年,不要做这样的事。但当时全国性的宣传,却是完全相反!金训华在水中抢救木材的宣传画贴遍了全国,要求大家都向他学习。这是完全错误的!我认为,如果是为了挽救别人的生命,那是高尚的、有价值的。例如当时扑向炸药包的王杰,为防止火车翻车而牺牲的欧阳海、蔡永
祥……,的确是英勇无比!金训华也很英勇,还有为了公社的辣椒而牺牲的刘文学,但是,后两者的行为是不能提倡的!我发现在美国,摔一架飞机、沉一条船,都不在乎,只要人的生命能保住,那就是胜利。不管这生命是穷美国人的,还是富美国人的。当然,这里说的都是在美国国内。但这一点,就值得我们中国人好好深思深思。视生命如儿戏,那是我最受不了的。

1989年的时候,死了那么多无辜的老百姓,这是不能容忍的。但是,有人竟然认为,没有当时的镇压,就没有后来的经济高速发展!先不说这种推理毫无道理,我认为,如果为了什么”经济发展”,就要杀死这么多人,那就应当宁可不要这个”经济发展”、也不能失去这些宝贵的性命。更何况,当时的惨案与”经济发展”完全是两回事。两者之间,根本没有任何逻辑的联系。

转自《新世纪新闻网》(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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