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管制与劳动教养两项恶政何时休?

(大陆)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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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9日讯】

两部“古董级”现行法规

中国的政令、法规大多短寿,真可以说是朝令夕改,所以有一则“新民谣”说:“共产党的政策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

然而,事情也有例外。今年八月、明年一月,分别有两部“古董级”的法规将迎来它们的五十大寿。这两部法规就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于一九五七年八月三日通过的《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劳教决定》)和一九五八年一月九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户口条例》)。它们诞生于反右运动与大跃进运动之间,历经五十个寒暑,不仅至今仍在“现行”着,而且全面、深刻地影响着中国公民的日常生活。

从一九五七到二○○七,可谓物换星移,沧海桑田。领导人换了一茬又一茬,“指导思想”也变了一轮又一轮,多少“绝不动摇”的东西已轰然倒塌,多少“永放光芒”的东西已悄然褪色。五十年里,中国光宪法就立了四部、改了十次,中共的党章也改了八次。然而,《户口条例》和《劳教决定》这两部“古董级”的法规却为我们提供了强有力的反证:它们的稳定性极高、适应性极强,至今仍保持着五十年前的基本架构不变;不仅如此,它们仍然强悍有力、霸气十足,得到了各级各地官僚机构毫不含糊的贯彻执行。可见,《户口条例》和《劳教决定》比宪法和党章更加坚挺。

请注意,将满五十大寿的《户口条例》和《劳教决定》不过是两部立法层次很低的行政法规,而且,它们文词粗鄙、逻辑不通、法理悖谬、漏洞百出。就是这样两部并不起眼的小法规,当一条条“重要思想”烟消云散、一部部“根本大法”灰飞烟灭之际,它们却活力四射、大放异彩。它们为何更能经受住政治的冲击、时代的变迁,获得如此长久的生命力?

户口条例和劳教决定是恶法乱令

罗马帝国消亡了,“罗马法”流传了下来;英国革命结束了,《权利法案》流传了下来;独立战争胜利了,《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流传了下来;法国大革命一波三折,不乏血腥与反动,但《人权宣言》和《拿破仑法典》流传了下来。历史是公正的,那些经得起时间考验、垂之久远的文献典籍之所以能够长存人间,是因为它们凝聚了先辈的智慧、超越了时代的局限、体现了普遍的良知与正义。

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迄今已持续了五十八个年头,也经历过无数次的汰旧立新、去芜存菁,而它所最终流传下来的,最永垂不朽、最历久弥新、最完好如初的政治与法律文献,却居然是一部《户口条例》和一纸《劳教决定》!难道它们也具有“罗马法”和《独立宣言》一样的非凡品质和永?价值吗?对于那些曾经胸怀远大理想的革命先烈来说,这可真是一个莫大的讽刺。不是吗?种下的是龙种,收获的不是跳蚤,竟然是蛆虫!

众所周知,《户口条例》和《劳教决定》这两部“古董级”的中国现行法规,正是不折不扣的恶法乱令。户口管制制度最大的功劳就是将平等的中国公民分成三六九等,它按照出生地和血统截然分割出一个“二元结构”,人为设置和固化了人们之间的身份歧视、流动壁垒、社保屏障、就业限制与通婚障碍,造成了一个事实上“一国多制”的分裂的等级社会。劳动教养制度更加臭名昭著,它最大的功劳则是不经正当司法程序就粗暴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它公然蔑视罪刑法定、刑责对应的法治准则,无所顾忌地扩张官权、压制人权,造就了一个事实上以暴政治国的“警察国家”。

按理说,这两部反人权、反法治、反文明的恶法乱令早就应该废止不用了。第一,连白痴都知道,它们公然违宪,且漏洞百出,与《立法法》、《民法通则》、《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上位法律相冲突,更与中国已经加入的国际人权公约南辕北辙;第二,它们恶果累累,户口管制损害了社会公平、加剧了两极分化,劳教制度制造了数不清的冤假错案;第三,它们早已不合时宜,户口管制与建立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目标不能相容,与“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不能相容,劳动教养制度则恰好与“尊重人权”、“依法治国”的目标背道而驰。

很久以来,户口管制与劳动教养已经受到了国内国际的广泛抨击。江朱胡温们想必也早已知道,这两部恶法乱令就像他们头顶上两块流着毒脓、发出恶臭的癞疮,面子上很不好看。既然如此,又有什么更重要、更致命的理由,还不赶快废止这两部小小的行政法规呢?为什么宁废宪法不废劳教、宁改党章不改户口呢?

整个国家变成“全景式监狱”

劳动教养制度本是反右运动的副产品,它最初的目的只是为了方便于惩罚右派分子。一九五七年七月十八日,毛泽东说:“要搞个劳动教养条例,除了少数知名人士之外,把一些右派都搞去劳动教养。”不到半个月,国务院的《劳教决定》就匆匆出笼。虽然没有写出“右派”二字,但大家心知肚明、心照不宣,所谓“罪行轻微,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反革命分子,反社会主义的反动分子,受到机关、团体、企业、学校等单位的开除处分,无生活出路的人”,明明白白指的就是“言者有罪”的右派。在万恶的劳教制度之下,一半以上的右派被剥夺自由、强制劳动,许多人饱受凌辱虐待,落得家破人亡。而发明了劳教制度的毛泽东为了显示他的“宽宏大量”,居然大言不惭地表白他是“一个不杀、大部不抓”。

相比较起来,《户口条例》的立法理由倒是显得更冠冕堂皇一些。它是为了服务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集中控制体制,要通过对户口的全面管制,以实现对人的自由与权利的全面管制,实现对一切资源、产出、收入、待遇的全面控制。中共的户口管制措施之严厉大大超出了中国历史上的“编户齐民”、“保甲连坐”,它把农民禁锢在土地上,把市民禁锢在“单位”里,整个国家因而变成了一个“全景式监狱”(福轲语)。这一恶政的实施为其后的“大跃进”、“人民公社”运动创造了制度条件,将中共一向奉行的“衣分三色、食分五等”(王实味语)彻底体制化、规范化,也让中国的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事业耽误了几十年。

如今,一九五七年那样的历史条件、社会背景与立法理由早已不存在了,户口管制与劳动教养的违宪性、非法性、反动性早就暴露无遗。反右运动过去了五十年,大跃进运动过去了四十多年,毛泽东死去了三十多年,改革开放进行了二十多年,“市场经济”也推行了十多年,然而,天不变,道亦不变。户口、劳教已经与专制体制融为一体,难以分离。

户口与劳教是中国根本制度

劳动教养制度从当初专门针对右派分子,逐步发展到针对“坏分子”、“三无人员”、“盲流”、“少年犯”、“吸毒人员”、“卖淫嫖娼人员”、“越级上访者”、“异议分子”、“邪教分子”等等,它为当局提供了一个可以任意限制人身自由的“合法”途径,从而也就获得了“与时俱进”的无穷生命力。户口管制制度则更加牢不可破,经过了五十年的不断强化与深入,户口劣政已经在中国的政治、经济、社会体制中沁骨入髓,一切资源的配置、待遇的提供、人事的分类、收入的分配、利益的调整、教育的机会、就业的选择、福利的保障,无不以户口的差别为其基本的分类依据。因此,户口制度也就上升为中国特色的“户口文化”、“户口意识形态”和“户口种姓”。涉户口事项众多,涉户口利益巨大,庞大的户口管制体系盘根错节,牵一发而动全身,这使得户口改革的难度大大超出了中共当局的“执政能力”。

为什么户口管制、劳动教养这样的恶法暴政居然能寿满五十、长命不衰?看起来,答案应该是:与那些夸大其词、表里不一的大法、大政、大制度相比,这两项小法规、小政策、小制度与专制体制的结合更直接、更紧密、更有力。它们是专制大厦的基本构件,或者说,它们正是中国专制社会的“根本制度”。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将户口管制与劳动教养的存废当成衡量中国是否能够实现体制转型的关键指标–如果这两项恶法暴政不能废止,其他一切夸夸其谈的所谓“新政”、所谓“改革”就必定是表面的、肤浅的、欺骗的,我们大可不必太当真。

转自《争鸣》2007年7月号(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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