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论坛:关于人权公约呼吁书的呼吁

【大纪元1月2日讯】2008年的 第一天,活跃于中国法学界、维权律师界、政治学界的 中国公民领衔发起《敦促我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 呼吁书,有14070名公民踊跃签名,人数超过中国人口的 10万分之一。这注定是2008年我国公民权利生活中的 一件深具历史意义的 大事件。

呼吁书从国际人权公约 的 视觉高度严格审视我国现行的 法律制度,提出了 九项极具操作性的立法建议和 制度设计。如.废止刑法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危害国家军事利益和国防利益的犯罪、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贪污贿赂和侵犯财产的犯罪适用死刑的刑罚。废除非暴力犯罪适用死刑的一切条款,对死刑只适用于情节最严重的暴力犯罪;并且制定废除死刑的时间表,与国际大多数国家的做法接轨。加强对公民人身自由和安全的法律保护; 废除劳动教养制度,对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强制医疗等事关公民人身自由的事项制定法律,禁止以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形式加以限制剥夺;保障被指控犯罪的人的基本权利,对受到非法侵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予以有效救济;立法建议还详细涉及宗教自治,宗教自由;社团自治,自由结社;言论、新闻、出版自由;迁徙自由”;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自由;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 权利等方面。

早在1998年10月5日中国政府即已郑重签署了《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然而,由于官方掌控的 国内传媒有意无意的忽视,10年以来,普通的 公民大众对这一最为贴近我们权利生活的人权公约却非常陌生、漠然。该公约对公民天赋的各项人权如思想自由权、信仰自由权、表达自由权、人身自由权、结社自由权、迁徙自由权等等都一一庄严叙明。这些权利是任何一个组成政府的 国家都应当尊重,不得干涉更不得克减的。换句话,公民的 权利就是政府的 义务。公民这些自由权利实现的最理想的状态就是政府不作为、更不能干涉。针对公民行使这些自由权利的 行动,政府具体的积极作为行为往往令公民的人权处于危险的境地。政府所能做的 只是为 公民实现上述这些自由权利创造条件。然而 公约 签署10年以来,在 中国土地上所发生的层出不穷的 人权恶案,都是由于政府公权力悍然侵入公民权利生活所致。

我们应当感到羞愧,中国是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 常任理事国中唯一游离于人权公约之外的 国家;我们应当感到愤懑,占世界人口5分之一中国人距离人权公约是如此近在咫尺又是如此遥不可及:我们 应当感到振奋,14070名中国公民率先发出呼吁,敦促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批准《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我们呼吁所有中国公民积极响应这一呼吁,尽其所能地复制、传播并踊跃响应签名。签名可以以在 本论坛首发的 呼吁书后跟帖的形式进行,也可以在 网络聊天软件上进行。我们相信,人权公约将不再只是我们的视觉盛宴,因我们中国公民的 共同努力,将有力地推动全国人大早日批准《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2008年1月2日(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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