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档案录:性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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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2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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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的权益、社会地位的保障以及受尊敬程度往往是衡量一个社会或国家文明程度的标志。一个文明国家的基本职能除捍卫正义,保护普通公民的合法权益外,更应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不受侵犯。但是,从中国大陆的劳教系统中却不时传出女性法轮功学员被强迫堕胎、甚至性侵害的事件。

王久春,女,原北京清华大学教师,在清华大学科技开发部工作,职称:副教授。她在《我被中共恶党迫害的经历》一文中写道:我又被非法关押到戒备森严的怀柔县看守所,警察动用了各种刑具打人,更卑鄙的是恶警将我们所有女法轮功学员的外衣全部扒光,恶警又有意让男刑事犯在窗户外来回走动观看。

2000年8月,四名年长的女性法轮功学员(均超过55岁):刘加明女士、王如兰女士、陈丽华女士、及一位姓名不详的女士,遭到逮捕后被送至北京市大兴县的调遣处。她们一到,公安就检查她们所有随身物品,撕开被子看里面是否藏有物品。接着公安逼她们脱去全身衣物。待一切检查完毕后,公安把四名全身赤裸的年长妇女赶到院子里,命她们将被子缝好。与此同时,男公安在院子转,而所有男囚犯都可以看到这群赤身露体的女性。

“ 法轮功人权报告”中“对妇女施暴”部分有这样的描述:数十万遭到羁押的法轮功女学员中,没有几个能逃过被剥光衣物的羞辱(有时是长期的)、不准使用卫生棉、性侵犯或强暴的威胁,或是胸部及外阴部遭拳打脚踢等等酷刑。有些更惨烈的实例是,女学员被警方强暴或轮奸、阴道遭电棍电击、硬毛刷插入阴道刮搔的凌虐、或是赤身裸体被丢入男牢房里等等。一位死里逃生的法轮功女学员说:“那里面的邪恶外界是无法想像的。”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在2003年12月的一份报告提供了法轮功女学员在劳教所接受“再教育”中所遭受到的野蛮的性摧残的细节。

60岁的付淑英女士被手脚伸展开捆绑起来,那些“帮教人员”将很长的棒子插入她的阴道导致严重的感染。27岁的程辉和30岁的孙雁也同样被手脚伸展开捆绑起来,“帮教人员”将很长的棒子戳入她们的阴道导致严重的出血。另外还有三名女学员遭受到同样的摧残,她们的阴道被灌辣椒水导致极度的疼痛。在另两例中,“ 帮教人员”将刷厕所的刷子插入她们的阴道导致严重的阴道出血。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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