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意外险指保障意外事故 不含疾病

标签:

【大纪元2月2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何旭如台北二十三日电)意外伤害保险因保费低、保障高,为国人风险移转的重要工具,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提醒,消费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时,应确实了解保障内容,以确保自身权益,避免日后发生争议。

金管会表示,近年旅游风气日盛,国人外出旅游有购买旅行平安保险的习惯,不过购买意外险因保费低廉,消费者需认知保障范围自然较一般寿险少,且保障范围仅限于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被保险人身体蒙受伤害而导致残废或死亡时,保险公司才会给付保险金。

金管会表示,意外险保障为意外事故伤害,非由疾病引起的外来突发事故,也就是说,若引起保险事故的主要直接原因非属意外,保险公司不负理赔责任。

财团法人保险事业发展中心表示,过去曾有意外险争议案件,被保险人因车祸导致截肢,但保险公司最后可不理赔,因该保险人的糖尿病为导致截肢主因,若无糖尿病,该车祸不至于导致严重伤害。

金管会表示,意外险的保险期间,以保险单所约定的时间为准,通常为投保翌日凌晨零时开始,而非买保单当下开始计算。

金管会提醒,意外险被保险人应特别注意,饮酒后切勿驾车或骑摩托车,若被保险人酒驾酿成车祸导致自身伤亡,其吐气或血液所含酒精成分超过道路交通法令规定标准者,即饮酒后吐气所含酒精成分超过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浓度超过0.05%,保险公司可拒绝理赔。

另外,意外伤害保险保费因被保险人职业类别而有所不同,风险性高的行业,保费自然较高,有些行业甚至列为拒保范围。

金管会表示,若被保险人的职业由低危险群转行到高危险群的行业,应以书面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将依差额比例加收保费;反之将依差额比例退还保费。

金管会表示,若转至高危险群行业、且未以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按原收保险费与应收保险费的比率折算保险金给付,保障额度会依比例缩小。

金管会提醒,对于预算有限的消费者,意外伤害保险确实是不错的选择,但在投保时仍应审视保单条款,以避免日后衍生争议。

相关新闻
台金管会:美次贷影响 金融业总损失237亿元
金管会:航权不符合无形资产条件
台金管会:接管亚洲信托 RTC恐赔付逾20亿元
台金管会:转换保单 计算差额基础需一致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